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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就是凶手

剧情片德国1931

主演:彼得·洛,艾伦·维德曼,因格·兰德特,奥托·维尔尼克,弗朗茨·斯坦,厄恩斯特·斯塔尔-纳什布拉

导演:弗里茨·朗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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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8 05:09

详细剧情

一名针对小女孩作案的连环杀手(Peter Lorre 饰)出没,城中人心惶惶。警察全体出动,频繁突击检查。黑帮首领(Gustaf Gründgens 饰)因生意受到严重影响,决定利用乞丐的隐蔽性布下天罗地网。卖气球的盲丐(Georg John 饰)通过《在妖王宫中》的口哨声辨出了杀手,他的同伙(Carl Balhaus 饰)趁机将“Mörder”的首字母“M”标记在其背上。虽然警方锁定了杀手的住处,但杀手被乞丐围困于商业大厦,成了瓮中之鳖。深夜,在黑帮私设的法庭上,杀手会为自己作出怎样的辩护?

 长篇影评

 1 ) 電影語言之Fritz LANG,几組精彩鏡頭

(写于2008-03-02 18:26:41)(图片转不过来。。。)

Fritz LANG 的《M,可诅咒的人》
是他的第一部有声电影(1931年),也是作为classic film的范本之一,电影的拍摄技巧以及所表达的电影语言是相当的精彩,
于是截取了几个小画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镜头一:
1,(故事背景:由于儿童杀人犯的屡次犯案,柏林的人们都处在人心惶惶的状态中,大街上都贴满了捉拿“杀人犯Murderer”悬赏告示),镜头中一个小女孩拍着皮球来到告示前,接着将球拍打在贴有告示的柱子上,镜头随着球的运动停留在告示上,巧妙地带出重点,并且是由一个“小女孩”。)


 
2,观众在固定镜头地时间内阅读完了告示的内容,随着小女孩的皮球若隐若现,气氛中突然自发的有一种紧张感,似乎小女孩像猎物一般自己走到了虎口!
    果不其然,有个黑影出现,请注意黑影遮住的地方(没错!正是“Morder”德语的“杀人犯”)

 
3, 黑影问小女孩:“你的皮球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啊?”,当M(黑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弯下了腰,正好就把刚才遮住的 “杀人犯”显现了出来,就是无声中他也做了一番自我介绍~~

 
镜头二:
当小女孩落入虎口后,电影用了一组“空”镜头来表现孩子的死亡,例如母亲等待孩子回来吃饭的空盘子

 
精彩的橱窗镜头
镜头一:
1,巧妙的运用了橱窗的反光,制造出了mise en abime 的效果。(故事背景:Mr.M又在街上闲逛(善良无知的面孔),可是此时全城已经暗自组织起了捉拿他的“游击队伍”),反光中的展示的刀叉们,框框的把他“围”了起来,完全是foreshadowing的作用嘛~

 
2,接着他Mr.M在橱窗的镜子中发现了“猎物”(也被刀叉围住,danger!!),于是他的“毒瘾”又要发作了。接着镜头退到他身后,请注意橱窗上显示出的他的映像,代表着他的双重人格在此刻的显现“Mr.M~~变身!!”

 
3,天真的小女孩走过另一个橱窗,她完全不知道后面有只大灰狼~~,橱窗中有个不断上下动的“火箭”,直直的朝她插了下来,DANGER!!!,右边有个自己忽悠的转盘,小心你已成为目标,小心被大灰狼“忽悠”了~~~

 
镜头三:
1,(故事背景: Mr.M终于找到了今晚的猎物,“忽悠”正在进行中,对付小孩子要来软的,于是他们在琳琅满目的橱窗前逛,跟踪他的人已经借机很巧妙的在他的背上作了记号(开头那只手),以便“游击队员”跟踪。)请注意,导演有给我们一个小惊喜,在橱窗里的玩具的腿正好在运动中显现了个M字型,并且远处的墙上也有个M字,演员的走位也正处在玩具腿的正下方,预示着双重危险的到来。后来当M透过橱窗的镜子发现自己肩上的M字印时,他的噩运就开始了(演员硕大的眼睛也是影片的亮点啊)。

 
其实这个Mr.M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对于他的犯案许多情况下他自己都没有意识,最后当市民私自而未通过公正司法想处死Mr.M时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剧本在对于这个人物的处理手法上也相当讲究,影片的前半部,当他是犯罪人的时候几乎没有Mr.M的清晰画面,无非是他的声音,影子,背影。而当后半部,他成为受害者的时候影片重点给与了他镜头,这当中的暗喻意义是相当重要的。
 
31年的片子能有这样的技巧和思想深度,Fritz LANG 不愧是被现代电影工作者模仿最多的先行者啊~~看到最后的人真是太有耐心了~~55

 2 ) 真是一部太经典的片子

说实话,前1/4段的时候很闷,我都想关了睡觉,但是后来越来越好看,到最后简直兴奋到不行,才发现这确实是一部经典的影片

一个外貌胆怯又平常的男人,以各种方式骗走并杀害了九个小女孩
这样的罪行伴随着他那独一无二的口哨声印刻在了观者的心里(他估计最后死也没想到是这个口哨声暴露了他)
全城的市民如惊弓之鸟,城市秩序几乎都要到了崩溃的边缘,警察局日夜忙碌不堪依然一无所获("现在连享受十分钟的宁静都成了奢侈")
大段对上司诉苦的描述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拖网式查案的艰难和绝望,警察们似乎已经完全束手无策了

而这时比较囧的事情发生了,由于警察们疯狂地检查和搜索,黑帮们"正常"的生意和行动全部被打乱,简直没法过日子
眼看着抓不到凶手自己的生活就要完蛋了,黑帮们终于忍无可忍决定自己也去把这凶手找出来泄愤
于是,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白道和黑道无意中达成一致,一起来拼命寻找这个注定该死的人

下面的故事就开始让我觉得好笑了
黑道买通了丐帮,让他们负责搜寻凶手的下落
这效率真快啊,他们不仅神速地找到了凶手,还在他身上留下了记号,甚至还满大街追着他跑并把他逼进了死胡同
黑帮在夜晚用计闯进了凶手躲藏的大楼,蚂蚁一样地搜遍了全楼把凶手找了出来(最后警察来之前他们坚持到最后一刻抓到凶手才走,实在是太敬业了XDDD)

警察来了,查看了现场,开始大惑不解:
来了一堆黑帮,把全楼都找遍了,撬了锁挖了坑,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拿走,甚至整栋楼没有丢一样东西,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后来听说是抓走了一个人,那么是什么人值得黑帮大动干戈呢?
警察来的时候只发现了一个没离开大楼的黑帮分子
这人顽固不堪,硬是不肯交代黑帮到底在楼内找谁
结果警察头子用计对他一恐吓,居然发现黑帮找到的人是那个让他们焦头烂额的凶手,于是震惊了

而在黑帮这里,审讯开始了
凶手瞪着大眼发现在地窖里居然有几百号人悄无声息虎视眈眈恶狠狠地盯着他
逃是没用的,黑帮开始对他进行控诉
其实真的很囧,这时我怎么看都觉得黑帮那就是一正义的法庭啊口胡
凶手大呼黑帮不懂法律,黑帮冷笑着说"我们很多人坐过十几年的牢了,还不明白怎么审判嘛?!"
凶手这时尖叫着要他们把他交给警察,说要从法院判刑他才心甘情愿
黑帮头子冷笑着说"你想得美,我们现在不把你干掉,你早晚会找个理由从牢里出来,到时候再去追袭无辜的小女孩是吧?"
黑帮的人很聪明:把他送进牢子,他不仅死不了还要花纳税人的钱养着他,而且万一以精神有问题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后果就更不堪设想了
"你以为我们傻啊?你今天哪里也别想去,就死在这里吧!"

一群罪犯对一个罪犯进行的庄严审判,真是快意得淋漓尽致
黑帮陪审团对凶手激昂的控诉和指责让观者亦被正义的力量所洗礼.....
正义,果然是可以以任何形式从任何人手中表现出来的

而且,这黑帮果然敬重法律........居然还依照程序法在黑帮里给他指派了一位辩护律师.......我囧大了我.......这叫黑帮吗............根本就是法律神圣的执行者...........

最后,警察在黑帮群情激奋的人们快要把凶手打死的时候出现了-v-
我相信凶手见到警察的时候一定在想"终于得救了!".....-v-+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凶手演得太好了,他的惊恐的面孔和声嘶力竭的辩解真是让人印象深刻............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精神病杀人犯

 3 ) M就是凶手有感

M就是凶手有感
一个不需要法律制裁的凶手

同样的犯罪题材的电影,这个电影风格就是不同希区柯克的画风,就像希区柯克的电影《惊魂记》,他们的电影点相同的是都是说精神病患者的行凶。

M就是凶手,他重点的在于平铺直叙的讲述这个电影,涉及人物关系之多,有犯罪团伙,警察群体,小镇市民都是一堆一堆的演员,到影片中间部分才真正出现主角就是男主人公凶手M(ps:整部电影两个多小时,除了15分钟有一处凶手的闪现)。凶手M的露脸戏份并不多,很快他被犯罪团伙分钱雇佣的卧底市井们捉住,然后就开始自述自己的行凶是无意识行为。

那个时代的电影注重的是故事,所以编剧也是个煞费苦心纯技术活。而这部电影的演员也是平起平坐,因为没有所谓主角,他涉及演员关系之复杂,人员之多,所以应该把主角分为阵营,凶手,警队,黑帮,群众。同样胖子老希在《惊魂记》中也用了同样方法,假设女小职员是主角,随着故事发展,20分钟她就遇害了。所以主角并没有不死光环,故事才是真理。

惊魂记,胖子老希重点放在角色上的多重身份的塑造上,例如一个普通的女职员成为突然变成了携款逃走罪犯,一个友善的旅店老板原来是变态的杀人凶手。(ps:胖子老希的电影总是喜欢在人物身份的多重性下功夫,例如说西北偏北的一个才华横溢的广告商人莫名其妙的突然卷入犯罪团伙的卧底,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又是警察那边的卧底,又是犯罪头目的一张棋牌。在例如后窗里面的一个报社摄影师因为意外腿伤,通过偷窥又意外成为了侦探。例如迷魂记里面本来一个平常的售货小姐受雇佣变成了迷惑警察的演员。)

胖子老希的人物身份的多重性设定,使得电影更加立体,富有饱和感。这就是一个没有电影特效,一切剧情靠剧本的年代,因为没有特效,导演必须在电影的故事上花费心机,才能博得观众欢心,同时又是一个没有特效的年代,更加考验摄影师现场布光和演员的表演能力。而不是像现在的电影,那些演员只要美美的,很傻很天真就够了。现在的黑白电影质感都懒得打光,就像迪斯尼的仙野踪境,后期把实景变成黑白做复古的感觉就好。

故事的核心是角色,所以角色需要丰富多重的心理塑造。角色的每个表情,每次动作都是体现他的心理层面,电影没有小说里面的心理描写,只能通过演员的表演和观众进行视觉传达。

那是一个法律制裁的年代,法律至上,但是凶手并没有受到所谓制裁。因为他行凶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他说他的行凶时,就像背后有个魔鬼告诉他这样做,然后他脑袋一热就做了,这种无意识是不受谴责的,而且要受政府保护。但是就像影片说的那样,那些受害者,甚至她们的家庭,就是这样无可奈何的承受罪犯不受制裁,他们的疼痛夹杂着更多的无奈。影片中冰冷的旁观,没有正反派的人物结局设定,没有给观众留下坏蛋必须死的正义快感,而是像一部缺少感性思维的摄像机,好像说着我就是拍摄而已。

影片的小细节应该有掌声。一部变态凶手犯罪电影,却没有一个直面血腥镜头。一个电线杆上的氢气球,一个乱草堆上的小皮球,成功地暗示了小女孩已经遇害了。道具运用的有意义,小女孩放学回家玩的小皮球,遇害现场周围的糖纸。电影渲染的氛围很到位,一群人在一个密闭的会议室,因为想找出凶手的却又无能为力的焦头烂额的情绪,利用抽香烟雪茄弥漫开来的烟雾,来表达人心惶恐。每一个设定都是有存在的意义。还有就是当行凶过程前响起的音乐,口哨的音乐代表凶手的出现,先声夺人很好的例子,每次行凶前的口哨声音也表达了凶手的玩乐性格,他不像十二宫的杀人犯般的心思细密,说明了凶手的行为是一个无计划的感性行为。

黑白两派的介入。白派就是警察,负责正面搜寻,根据凶手线索,凶手给报社寄出了一张声明,潦草的字迹显示了凶手艺术情感的不确定性,为后面的无意识犯罪做了充足的铺垫。后来机智的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找到凶手写字用的红铅笔。白派是确定凶手的。黑派,觉得这个凶手出现导致黑派干不了事业,因为大规模的警察搜罗阻碍他们的交易。所以他们也讨厌那个凶手,赶紧捉赶紧判,赶紧恢复他们的生意。所以黑派分发市井人金钱,有序安放他们在固定方位作卧底,来捉住凶手再次犯案。不过他们也有正义的一面,面对凶手的兽性行为他们加以谴责,声讨命债命还。他们也有人性的一面,居然给凶手配置一个辩护律师,然后辩护律师说凶手是精神病患者,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受到惩罚。

这是一个法制的小社会,因为有法,所以有依据,而不是通过看的不顺眼就治罪。

 4 ) 几点笔记。

1.该片拍摄与20世纪三十年代,这时候德国刚开始或已经准备走上法西斯主义道路。电影中警民的不和谐实则透视了人民对政府和权威的不信任。其中警察在酒场检查妓女和男人时,是一个比较明显的政治隐喻——在当时社会环境和条件下,男人们并不完全配合警察的调查,就连身份阶层低级的妓女都对警察表现出不屑的神色和嘲笑
2,这部三十年代的有声片是对电影技术的又一次成功的革命性尝试。除了影片中 人物的口哨声等并没有多余的配乐。却能在将近两个小时时间的电影中将情节近乎完美的衔接。
3.警察和黑道分开讨论如何抓捕杀人狂时,用到的交叉蒙太奇清晰无破绽。警察开会是方桌,代表秩序和规则。黑社会成员讨论是彼此围坐在一张不小的圆桌边,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与所谓秩序的对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两方讨论的话题一样——将同一人抓获
4.开场小孩们围坐在一起玩游戏的镜头由上至下俯拍,其一可将情节发生的环境进行全面的概括,其二是孩子们缺乏保护意识之下弱小的象征。有趣的是歌谣的内容,弗里茨·郎意味深长的将案情的大致通过歌谣和大人的反应呈现给观众,使观众在几分钟内就知晓了电影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环境进行讲述的。
5.爱丽丝被凶手M带走后,镜头给了爱丽丝家中几处地方的空镜。同景别无技巧剪辑代表一种并列关系,仿佛不用刻意解释,单是从这组镜头中,观众就能明白发生了什么。
6.场面调度。

 5 ) M is for movie

M这部电影主要出现的有三个版本。
最早送德国电影当局审查的版本,是最符合导演用意的版本,117分钟,当时电影的名字叫就Murders are among us,可惜这个版本目前已经找不到了。
最新的版本是109分钟(约110分钟)的,这个是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来117分钟的原貌而进行修复整理的版本,也就是CC公司最新出版发行的版本(CC公司之前发行过96分钟的版本)。
第三个版本是96分钟的版本,是当时该片的制片人为了电影能公映,根据送审的版本修改删节之后的版本,这个版本修改了其他两个版本的结局,结局只到了法院开庭审理罪犯的情节,而删了后面三个母亲的场景。而且还对电影中一些导演故意采用默片手法的片段加上了后期配音。也就是这个版本把这部电影改成了现在的名字M。

昨天看了110分钟的版本,可惜了那宝贵的7分钟,否则电影肯定有更独特的味道。
电影拍摄于1931年,正是纳粹主义逐渐要在德国兴起的时代,因此,这部电影当中的一些情节表现往往会被认为是在映射当时的纳粹势力,例如其中的盗贼势力——其实这并不是电影的初衷。这部电影的时代背景正是一战后经济萧条、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时代,所以其中的盗贼猖獗可以说是一定程度的客观反映,但电影并没有把这些盗贼作为反面的批判角色,甚至是企图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权力(替代政府)来描绘,其实这部电影里扮演盗贼的人,很多就是导演弗里兹•朗请来的真正盗贼来参演,而且很多是当时警察通缉的盗贼,可以说这部电影是在和警察打游击的过程中拍摄出来的。电影的起意也在于导演朗的妻子对一个事件的感触——政府在这个动荡社会下的无能。所以,这些抨击政府的无能——司法公权力的严重缺失才是私力救济诞生的土壤(盗贼主持的审判)——才是这部电影明确的主旨。
电影当中警察数月的毫无进展,只会毫无目的的盘问和搜索,以及最后也就是被删节的结尾这些情节都使电影带上了反政府倾向,也使之区别于一般的惊悚片(甚至不适宜归为这类)。结尾处三个母亲面对着镜头哭诉:判决也挽回不了死去的孩子,所以我们还是要依靠自己看好我们的孩子。还有你们……你们。(最后面对观众时说,这里树造了一种人人自危的环境,同时也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电影的一些处理也很令人印象深刻,这是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也是影史上第一部讲述变态杀手的电影,当凶手第一次现身之前,是一个黑影慢慢呈现在通缉海报上、受害的小女孩面前。这个很写意的恐怖手法不知道使后世多少的恐怖、惊悚片都打上了“影子”的主意。还有女孩遇害时的处理也是非常的简洁——一个皮球滚进画面,一只汽球缠在了电线上。这一手法也是被无数次的效仿。电影还结合了一些默片的处理,罪犯在逃跑和盗贼在追捕的一个阶段完成没有了声音,观众不由自主的把注意力都灌注到了画面上,令人不禁想摒住呼吸(96分钟版给这段配上了配音)。电影采用的1.19:1的特殊比例也使画面产生了很强的束缚感,也使电影的一些场景有非常独特的感觉——仓库、会议室、地下室都显得非常挤压。也许你能从那样的画面里闻到一股烧焦之后烟灰的味道,呵呵。

 6 ) 《凶手M》,永不消失的口哨声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97.html

《凶手M》或者是《可诅咒的人》,又或者是《凶手就在我们中间》,《The Murderers Are Among Us》、《Fritz Lang's M》、《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M - Mörder unter uns》……不同的电影翻译指向一个共同的符号:M,大写的M,影子的M,犯罪的M,M是小贩涂在手掌上的记号,M是印在凶手肩上的符号,只擦去了一半却永远无法清除,M是以法律的名义受到制裁,还是以人民的名义受到惩罚?

在这无休止的疑问中,只有那口哨声一直响彻在街上,宛如游戏,被消解了。就像影片一开始那些孩子们围在一起玩的游戏,他们唱着那首歌:“他带着刀,把你切成碎片,然后你出局了。”歌声在小区里飘荡,这是可怕的歌,“该死的旋律”,在这歌声中是长长的楼梯,无声的窒息压抑过来,母亲对着窗外叫“爱思”,小女孩没有回来,只有死一般的楼梯,和没有人玩的皮球,以及断了线的气球。女孩爱思贝克曼失踪了,永不回来了,就像这个城市那些已经失踪的8个孩子一样,被口哨声带走了。

留下的只有那个恐怖的黑影,戴着礼帽,而且礼貌地和爱思贝克曼讲话,背影留在“悬赏一万马克”的通缉海报上,口哨声留在街头谱卖气球的盲老人耳中。恐怖的黑影和欢快的口哨声组合在一起,这里没有游戏,只有死亡。凶手是谁,谁是凶手?从游戏开始,是不是要从游戏结束?“糖果、玩具乃至苹果,将生活引向终点。”这是可怕的日子,似乎街上随时都有凶手出现,“坐在你身边的人可能就是凶手”,和小孩在一起的陌生人被怀疑是凶手;在酒吧里的客人被怀疑是凶手,他们一个个被带走接受调查,他们似乎一个个都有污点和被质疑的可能。
 
当所有人都被怀疑,杀人事件就仿佛变成了集体性行为,而个体被隐匿了。警察局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在每个犯罪现场取证搜索,他们发现了皱了的糖果纸,但一无所获;他们搜查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咖啡馆,但一无所获;他们一周只睡十二小时,但一无所获;他们抓走了两车嫌疑人员,但一无所获;他们总共发现了1500条线索,“可以装进60本书”,但一无所获。

众多的警力,众多的线索,众多的怀疑,但似乎越来越走向反面,越来越没有价值,目击证人为凶手是否带红帽子还是绿帽子争论不休,他们甚至用“三文治占卜”来推断凶手,一切似乎陷入游戏的困局,但是口哨声依旧响起,凶手在别处。而且可怕的是,凶手还正大光明、胆大妄为地给报馆写信,信里说:“但是我还没有做够。”这是无休止的恐惧,这是无休止的疯狂,警察从凶手的公开信查找指纹,对照笔迹,分析出凶手不连续的字迹表明是无生气的性格,从而得出凶手是一个疯子。他们从监狱、疯人院寻找线索,被治疗又被释放的病人成了怀疑对象,他们装扮成乞丐,他们跟踪每个孩子,他们甚至蹲点在怀疑对象的家里,查找光滑的桌子、废弃的垃圾桶,以及窗台上的铅笔碎屑,但是这些行动并不能获取最有价值的线索,这一切衬托着警察的无能。

而在警察的另一面,黑道也出手了,因为凶手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凶手又一次出现在街上,又引诱着一个小女孩,他还是吹起了可怕的口哨,而这次发现的不是警察密布在街上的那些乞丐,是那个卖气球的盲老人听到了这哨声,然后小贩跟踪,他用M在凶手衣服上做了记号,而行迹暴露的凶手最终摆脱了警察雇来的乞丐的追踪,逃进了商业大楼。而这次得到消息的不是警察,而是黑道。他们闯进了凶手躲着的商业大厦,包围了所有的出口,并且通过打昏保安、破坏大楼,终于找到了藏匿在阁楼里的凶手,等警察赶到,人去楼空,只有撬天花板而没有逃走的法兰兹留在现场。警察抓住了这唯一的线索,对凶手M的追查变成了对法兰兹的审问,当卡尔曼督查听到法兰兹说“找到那小孩的杀手”时,叼在嘴里的烟突然掉落下来,卡尔曼像一尊木偶,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发出声音,那是一种新的恐惧?在警察大肆搜捕而一无所获的结局面前,凶手却被黑道的人抓走了,这是不是对法律无能的绝好讽刺?他用水冲了头以让自己从这个惊人消息中回过神来。

曾经的自大,傲慢,以及对抓获凶手的绝对把握,这是警察为代表的法律的生动写照,那时,卡尔曼督察坐在办公室里,吸着烟,打着电话汇报搜捕进程,那是一个讽刺的仰拍镜头,和开始时小孩子的玩游戏时的俯拍形成强烈对比,一个是恐惧的现实,一个是法律制度下的理想,“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的强烈对比。更强烈对比的还有最后的审判。凶手被黑道带到了老肯兹和立维酒厂,来自社会底层的人们齐聚一堂,实行了他们对凶手的审判。这是一个讽喻,那些人或者身上都带着对现实的不满,或者都有犯罪的前科,都有过被法律制裁的经历,但是现在他们站在了法律的另一面,他们高高在上面对一个杀人凶手,他们是审判者,他们在自己的法庭上掌握着对另一个个体的生杀大权,他们甚至为凶手叫来了辩护律师。他们叫着“杀了他!”当凶手的辩护律师说要交给警察,通过法院判决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凶手声嘶力竭,他说自己一直有着恐惧,在街上被跟踪,随时可能被杀害,这种无尽的痛苦面前,他不能阻止自己,“除了我做那事”,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恐惧,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哭泣,杀人才能消除这种痛苦。凶手是个疯子,是个病人,在大街上精神萎靡,瞌睡连连,只要他看到小孩出现就会重振精神,眼睛里发出兴奋的光芒,伴随而来的便是那欢快的口哨声。凶手并不是忏悔,而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恐惧。那些审判者说,他犯了谋杀罪,连自己都判决了自己的死刑,那结局就只有一条:杀了他。而辩护人发言了,他说,被告在不可抗拒的冲动下犯了罪,所以不该被判处死刑,没有人会因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惩罚,没有人能够把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杀死,“这个国家不行,你们当然也不行”而对于凶手,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监狱或者绞刑架。

凶手变成了病人,惩罚变成了医治,这是不是代表着法律?而在这个私设的法庭上,审判者都曾经是法律的受害者,而当面对同为杀人罪犯的时候,他们却代表了另一种正义,黑帮老大说,如果当成病人被医治,然后又被释放,然后又去杀小孩,然后又被抓,如此循环,没完没了,那么凶手就永远不会受到制裁和惩罚。而不管是黑帮的审判,还是所谓的辩护人,他们不休止的争论中,没有警察,就像搜捕凶手的那个过程一样,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是缺失的,甚至是走向另一条路,而当最后警察赶到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的审判现场时,那些站在法律对面,声称警察是笨蛋的审判者举起了手,“以法律之名”,一双手伸向了那个颤抖着的凶手,法律回归,而凶手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庇护。

谁是凶手,似乎并没有悬念,而悬念似乎只在警察那边,在没完没了的搜查取证中,那些无辜的人倒成了嫌犯,警察让社会陷入了新的恐惧,这种恐惧和凶手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对于凶手来说,是完全充满了游戏意义,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是个疯子,他消除自我恐惧的唯一办法便是口哨,以及与欢快的口哨声一起的孩子、糖果、气球,这是他消除自我痛苦的唯一办法。这是对法律的挑衅,还是对自我的拯救?而警察为代表的法律却永远在现场之外,在凶手之外,甚至在恐惧之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现真正的凶手是一个看不见的盲老人,在凶手肩上印上大写M的是一个小贩,他们和警察无关,和法律无关。而那些黑道里的人,更在法律之外,或者说,他们对凶手的审判完全是抛弃所谓的法律,在自足的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完成了审判。

但是法律还在那里,警察还在那里,面对警察他们还是举起了投降的手,“以法律的名义”又将凶手带向一个未知的世界。而最后真正法庭的审判只有短短40秒,三个哭泣的母亲坐着,她们说:“以人民之名,这不会把受害者带回来,我们要多点关心自己的小孩,你也要。”以人民之名去关心孩子,这是不是对于“以法律之名”的又一次解构?电影结束,她们的声音留在那里,从此人人自危,还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大写的M并没有从凶手的衣服上擦去,这是一个符号,从小贩的手掌上印上去,像一面镜子刻在那个时时露出惊恐表情的凶手身上,街上所有人都处在对凶手杀人的恐惧中,那么凶手的恐惧又在哪里?“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是两种恐惧,似乎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摆脱不了的痛苦,杀人只不过是他消除社会恐惧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的悖论在于,他将制造更多的恐惧。口哨声本来是欢快的,但是那是格里格的《皮尔金特》,《皮尔金特》是格里格为易卜生的同名诗剧写的配乐,就讲了一个病态地沉溺于幻想的角色,最终成为牺牲品。

大写的M刻在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

 短评

淘到DVD了哈哈

3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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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利用影子铺设惊悚氛围、人人自危的紧张空气,与明暗双线并行的抓捕过程构成高反差对比,制造出不少萌点;空无一人的街道,M惊恐的表情,口哨的运用,堪称经典;对连环杀手的心理描摹,以及对法律制度的揶揄,都具有前瞻性。

6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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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部经典电影就要联系当时的环境,读过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癫狂与文明》可能对电影中欧洲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其实就剧情来说这部电影很是粗糙,不过最后的审判意味伸长。人权,自由,权利,精神病一系列中世纪的产物柔和起来,这才是这部戏的精髓。

11分钟前
  • 乔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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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底层人民群众社会活动的重要性人民法庭所代表的民声与法庭所代表的正义 情感与理智的对决 谁才是真正的正义30年代就拍出如此前卫的社会题材作品 完爆如今各种院线商业流水线粗制滥造品结尾人民法庭的大法官与激起的群众又或是集体主义兴起的预言与写照

15分钟前
  • 東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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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感很奇怪的一部电影,就像无声和有声的结合,无配乐仅有图像来烘托情节,前段闷的要死,中段的剪辑很棒,结尾升华主题的对峙是点睛之笔,全片的悬疑点布置出众(说的就是那个口哨!), 对杀手的人物刻画很深刻(选角!)。(问题:那封信是谁写的?)

18分钟前
  • T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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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表现主义电影向美国黑色电影转变时期的牛逼片子,而且就我目前的阅历来说,它好过所有的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以及八成的(另两成我没看而已)美国黑色电影,这当中的差距,是巨大的

23分钟前
  • 左胸上的吸盘
  • 力荐

除对白和口哨声外其他声音基本无,更别提扣人心魄的配乐了,但作为一部1931的有声片,如此足矣。有趣的地方在民众对警察(政府威权)的不信任(妓女朝警察啐口水),以及黑道擒获凶手的设定,加上最后私设法庭和真正的法庭审判对比,如此种种真是大胆的讽刺。口哨声很瘆人。

25分钟前
  • Derrid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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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的是 他说“你们要是杀了我 你们就是冷血谋杀!” 群众听到后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警察!” 群众也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民主陪审团!” 群众还是笑了起来。群众没有兴趣也觉得没有必要听他说些什么 这不重要 “让他死”就是大家坐在这里的目的。M是凶手 而乱审判的群众也是凶手——从个人观点来看 某些罪犯——就如M 单单交给法律来处理是难解自己的心头恨 就应该让他受折磨——但民主审判又不能当主流 如何让法律和民主完美结合这才是国家最最重要的治国之道 最后在法律和人情里留了一个做选择的悬念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26分钟前
  • 黄悦_
  • 还行

M逃进阁楼那一段特别精彩!彼得·洛长得果然猥琐!演个绑架小姑娘的变态杀手太合适了!1931年的这部电影现在看来还是有些琐碎冗长!翻拍的话应该不错!

30分钟前
  • 隐遁
  • 还行

【B+】第一次看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不负盛名。在许多方面的想法都远远领先于同时代其他影片(尤其是对声音和光的运用),只是毕竟是先行者,已如今眼光再看有些地方还是显得生涩,比如那个平行剪辑,很生硬。

31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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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大半部散点透视无主角剧本,结尾审判似黑化生之欲;超低仰角俯角,移魂般长镜空镜,阴影与光的博弈; 心理音效恐惧感仿佛真空。无论文本还是影像都有新的尝试,昭示着尼伯龙根大都会的默片时代之后似乎稚嫩却更有生命力的弗里茨 · 朗。万万没想到喜剧效果这么出众。可作最近网络话题镜鉴。

35分钟前
  • 寒枝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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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德国电影都忍不住往政治隐喻上想,德国真是一个牛逼的国家啊。影史上第一部讲连环杀人的电影,却比后来的那些要高明得多。黑社会审犯人那一段是我觉得电影最好看的一段,“难道把你交给警察送进监狱,让国家养你一辈子?”,警察搜寻许久无果最后由盲人找到了线索,这真是个无比讽刺的故事。

38分钟前
  • 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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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构图的张力,无声与画面的急速运作的对比,轻快口哨和极端反人性行径的并行不悖,空镜头与人物戏剧性夸张表演的穿插。电影在那个有声片刚诞生不久的年代,可以承载太多的艺术手法和社会诘问。如同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个体背负社会病是流行于每一个年代的瘟疫。

40分钟前
  • 小岩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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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底下那么多装逼的评论,心情就像M突然发现身后被标记了白字时那样,好惊悚好害怕!!!!!瞪!!!!!

43分钟前
  • Irgendwann
  • 力荐

弗里茨·朗十分大胆地让一位罪恶滔天的凶犯在大银幕前为自己辩解,凶犯与群众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朗用一个社会新闻进行了一次政治反思,这是1931年的魏玛德国;按照克拉考尔的观点,M同样预示了纳粹德国的崛起。马克·费罗更认为结局中女人的警告表明朗和他当时的女友Thea von Harbou(后加入纳粹)对魏玛共和国民主的不信任,流露出两人的意识形态(cf.Cinéma et Histoire, 1977)。从以微观的社会事件对社会制度进行宏观的分析角度来看,朗无疑是影史的先驱。

45分钟前
  • 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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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完美,扣一星最后的伪庭审,当民粹已然发展到人人相疑,社会不安时,是无法产生如此模式化的场景的。东方快车式也许更加契合

49分钟前
  • Ada的B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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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德国表现主义力作。这种片子放在现在的天朝完胜那些大片。最后的辩论进入了人权、制度和法律的思辨,而他们的概念完全是基于人性的角度,这是人权的思考。前半部的悬疑解惑,后面的基层社会的私设法庭,凶手的经典口哨还有夸张的表情和肢体。经典!8.6

53分钟前
  • 巴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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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大会真牛啊

55分钟前
  • 小米=qd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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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只是个卖萌大师。中间有一段很惊艳的平行硬切剪辑,瞬间明朗了两个势力、一个目标的局势;想不到在全民哄笑那一刻燃了;最后的辩论虽然升华了高度,但也同时削弱了快感;那支口哨的旋律,忘不得。配乐贫乏、完全依靠影像推进的原味悬疑片,这是黑色艺术品。

57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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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对杀人犯的人道和法律审判是很有意思的。真正的执法机构是无能的,但是一个罪犯又有什么权利来说另外一个罪犯是不可饶恕的?尤其是,这个杀人犯在倾述自己的心理病态时,听众席上的若干观众还默默的点着头。终究,这个社会的罪恶似乎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才有最后一幕的,父母们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最后一句台词真的出现得很突兀和莫名其妙,像是匆忙之间添上去用来过关的。如果没有执法机构的审判和最后母亲的画面,我想这部片子要好得多。

58分钟前
  • 思阳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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