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灵魂香气?别逗了,此文献给Janis Joplin一样的丑姑娘
首先,电影我是没看过的。源于朋友圈推送的一篇文章,知道了Janis Joplin一个摇滚史上最著名的女歌手之一。百度百科也写的令人心疼,因为面貌丑陋不被认可的童年,因为童年阴影,即使成名以后,还是无法得到心灵的安全感,所以滥交、所以酗酒,所以27岁的年纪就早早地把自己折腾死。
如果我儿子长大以后,偶像是这样一个歌手,应该我也会担心吧。但是从网上搜了搜她的歌,像我这般对摇滚不感冒的人,我也不得不说一声,真心好听。《summertime》好听的前奏之后,是嘶哑的女声,虽然不够主流派,甚至音色只能用诡异来形容,谈不成优美,但是听的时候,就觉得每一个音符都唱进心底,在网上搜了画质很渣的Janis Joplin的现场演唱视频,我能说,即使用我几十块的破耳机听起来,我都能领会到现场歌者和听的人的感动吗?
我想说,你可以欣赏不了Janis Joplin的歇斯底里,可能看见她手舞足蹈躁狂症附身的台风觉得很搞笑,但是你无法否认,这是一首有逼格的歌,这是一个不容被轻视的歌手,即使你如同我一样不懂摇滚,听不懂英文歌词。
但是有卵用啊?27岁就把自己玩完了,想起我们这个时代的amy winehouse,从事业角度同种风格的adele已经全世界知名,而死去呢amy呢,我有时候跟身边的人安利她的歌,大家都会觉得冷门。从感情角度,adele一直唱悲伤的情歌,但是每次出镜都满脸笑容,一看就是一个活的很滋润的胖姑娘,amy呢,毒品、滥交,小小年纪就把才华横溢的自己玩完。
看到这些,忍不住想起朋友圈流传很广的《做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我想说,能不能不要写这种忽悠SB的二逼文好吗?如果只是想让人过的好一些,不如直接推送一点保湿效果好的面膜,或者直接介绍一家技术过硬的整形医院。真心话。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经历,虽然我们青春期看到的所有偶像剧,男神最后都是选择了心灵美好、外表亲民的女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呢?试问一个挺着小肚腩、小短腿堪比短跑运动员的跟自己很有共同话题的姑娘,跟一个体重90斤,身高174cm,每天只关心如何把自己捯饬的更漂亮的姑娘,你选哪个?作为姑娘,我都不得不说,《圆月弯刀》里的丁鹏渣成那样也爱的不得了啊。
所以,我觉得《the rose》这样的歌压根不适合Janis Joplin,不如她自己的《maybe》更适合这种狂野外表,脆弱内心的姑娘。能以rose来形容的姑娘是Kate Winslet这样的漂亮小妞,我觉得,像合Janis Joplin这样的小丑鸭,不过灵魂香气留香效果多么地持久,在普通人眼中,只配用狗尾巴草来形容吧。
我也希望,像我们这样心痴人傻的丑姑娘,不要学Janis Joplin和amy winehouse这样把自己作死的傻姑娘,活着,才有下一个maybe,活着才能看见男神的真相,活着,才能在白发苍苍的时候,了悟生命的真谛。
2 )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It's not a comedy,but life is too hard for us to be taken seriously. You are beautiful , because u think so .I love u, because u r unique. You wanna take a year off , but u will never go , cause u've chosen ur life . u've chosen fame, u've chosen fortune, and it's the sacrifice that u feel lonely , or rather u can say, isolated . There are walls around , people come and go , sometimes they come in, but they're frightened with ur paranoid. She's jealous of u . while he loves u, he tried to save u, but unfortunately u don't understand. It's useless to cry , useless to scream, useless to say fuck this shit . When he leaves u , u'd better say " take care, and goodbye. leave me alone in the endless darkness.Remember Mexico? It's only my joke. I knew it ,since the beginning . " what the last thing u do ? calling home don't ease the pain i know. u say to ur hometown, do u forgive me? I forgive u, too. I love the song in the end, and i love u , too.
P.S . FML
3 ) 生命的憤怒、掙扎和悲哀
不論聽不聽的懂搖滾樂、是否了解搖滾年代,都推薦看這部片。《The Rose》上映於1979年,馬克•雷戴爾導演、Bette Midler(貝特•米德勒) ,內容是傳奇搖滾女將Janis Joplin(珍妮斯•賈普林)的故事。Joplin有著粗曠的嗓音、過度投入的詮釋方式、瘋狂的舞台表現,她的心理問題起於自幼被嘲笑的醜陋外型,因此即便名利雙收之後,仍然無法自救,即便頻繁的更換伴侶依然無法覓得真愛,終於在毒品與性的包圍之下,結束她短暫的一生。她以自己的人生說明了,搖滾巨星並非僅限於男性,包括他們的自我毀滅歷程,而女性版,則更加瘋狂、歇斯底里、奮力掙扎、燃燒生命。她不僅是 27 Club(在27歲死去的搖滾樂手)的一員,更是其中唯一的女性。這般有才華的女子,造成她毀滅性人格的,依然是社會以貌取人的價值觀,尤其是對女性外型的嚴苛標準。只可惜這一點在影片中沒有體現出來,因此沒有這層背景知識的觀眾不能理解她為何癲狂,為何在劇中會為了膚淺的愛情遊戲而耽誤重要的演出,以及她生命的憤怒、掙扎和悲哀。
由當代人物扮演並詮釋的傳記片,與紀錄片不同與可比較之處,包括劇情經過編纂、演員相似度與詮釋能力、導演功力、拍攝手法、剪輯手法等。追求真實性、對該人物有憧憬的觀影者,應該選擇紀錄片,因為傳記片通常都會讓這類人失望,畢竟扮演者不是本人,怎麼表現都不可能是,編劇也會因為商業原因而調整劇情,並且加入自己的觀點。而對該人物不了解、沒有基礎知識背景、想要一覽所處時代的樣貌,就可以選擇傳記片,會比紀錄片有趣的多。許多影評都將本片下了劣評,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熱愛Janis Joplin,而像這樣的奇女子,本來就不容易扮演,如同夢露或貓王,他們的個人魅力在舉手投足之間的韻味,一個搖滾巨星的舞台與人格魅力也是模仿不來的,從這一點來看,演員能流暢的表現出整體就很好了───即便是湯姆克魯斯這樣的俊美小生,也不能很好的詮釋槍與玫瑰的主唱的特殊魅力。
Bette Midler模仿Janis Joplin《Cry Baby》原曲開頭的吶喊,與唱“Baby”這幾個字的嘶吼法,還是很有感染力的。雖然全片的音樂都無法比擬Janis Joplin的任何一首經典名曲帶給聽眾的感動,但還是有一定的可聽性;如果看完本片之後,會讓聽眾想去了解Janis Joplin、聽聽她的歌、思考她的境遇與我們扭曲的社會價值觀,這部片就是成功的。
4 ) 她唱歌的时候仿佛在哭
很早就听过the rose这首歌,手嶌葵翻唱的版本,她唱的温柔无比,到今天才知道它是一首摇滚经典,摇滚啊。
作为一部传记电影来讲,真的很不错了。色彩变化与剧情发展相呼应,构图很好的衬托了人物内心变化,叙事紧凑有起有伏,环环相扣,很讲究,整部看下来非常赏心悦目。从开头rose台上的肆意昂扬开始,你会发现这个女人生来就是舞台上的人。演出结束后矛盾迅速出现,那个充满力量的女人仿佛被掏空般靠在窗前说,I’m tired.但经纪人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合同和生意,艺术家的敏感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小孩情绪罢了。
从开场就迅速刻画人物最显著的性格特征,你能很快的体会到rose内心在崩溃的边缘游走,她试图寻求帮助,试图拯救自己,可是,这一切努力都不如干脆放弃来的容易,于是她投入到音乐中,投入到无节制的纵情声色中。演出前支撑她上台的不是台下狂热的粉丝,而是一瓶酒,加上近乎神经质的嘶吼。她的嗓音本就沙哑,充满了撕裂感,当她放声歌唱时,她全身充满了力量,整个人散发着生的光芒,歌声中蕴含着不顾一切的热情,仿佛要随时同归于尽,又仿佛呐喊渴求着什么。她的歌声有一种拼尽全力的畅快,正如她每次都会仰头一饮而尽的酒。
听到喜欢的歌手夸奖她的作品时她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可随后而来对她的攻击尖锐的刺伤了她,从影片一开始,她就是那个活在痛苦中的女人,人们知道她痛苦,但用她的痛苦来取乐,她的内心始终认为自己是无法被接受的那个女孩,直到Huston的出现。这个男人,用她的话来说,是love。不在乎她曾经是谁,不在乎她的过往,真正接受她的人,她说,let me call you sweetheart,I’m in love。整部电影最明亮的部分,最甜蜜的部分,最温柔的部分,就是huston在她身边的时候。在所有色彩明朗的情节里,个人最喜欢的是她闯进男澡堂找huston的时候,对她引发的惊慌毫不在意甚至有些享受,不停的叫着huston的名字,享受着为爱疯狂的快乐。当她停留在桑拿房外面的玻璃门前时,那一刻竟然像在圣洁的殿堂来到终点,柔光暴露了她内心膨胀的甜蜜,以至于当她面对经纪人的责怪时第一次拥有了被宠爱的小女孩和被爱的性感女人混合在一起的语气姿势。
rose的极度不稳定让她在唱歌时拥有出色的爆发和表现力,却不能帮助她留下她的huston,她渴求被真正的接受和全然的爱,可是一个处于崩溃边缘的人无法留下这份爱。目睹了rose和女性友人的亲密,huston第一次打了她,两人疯狂撕打的结果是huston离开了。rose疯狂寻找他,苦寻无果,在街边的小巷里,她抽着烟对另一个男伴说,go home。
从go home开始,rose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在走向毁灭,经纪人无法忍受她的反复无常提出解雇,她要靠酒精来麻痹自己,才能有勇气追出去恳求经纪人不要离开。车门关上的时候,她瘫坐在台阶上,离崩溃只有1毫米,这时,她的救赎,huston回来了。
可是,rose已经从心里开始崩塌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当她再一次伤害了huston的时候,他看着她,在她因为内心的不安而愤怒时轻轻离开了她。rose不停的追问where are you go ,他只是在上车前最后看了一眼rose,这份爱太重了。
对于此刻的rose,她生命中唯一剩下的就是演出,她还有一场演出,她把这场演出视为救命稻草。经过歇斯底里的电话后,她终于学会轻轻的说I need help ,电话亭里,她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她终于学会告诉家人替我向其他人问好,她也终于学会告诉经济人说不用担心我可以搞定。当她的情绪终于安分下来的时候,她的生命几乎已经燃烧殆尽。
最后上台前,经纪人搀扶着她,当她踏上第一层台阶的时候,她又活了过来,她的灵魂完整的展现给台下的歌迷。再一次,她用充满撕裂感的声音唱着充满力量的音乐,可是这一生,只有huston的手曾拉她离开深渊,一曲终了,她恍惚了一下,
where are you go ?
let me call you sweetheart,I’m in love
这是她倒下前最后一句话。
永失汝爱。
最后the rose音乐响起的时候真的很泪目,你目睹了这个女人短暂用力的一生,最后看她陨落。她一生寻求爱与认可,却自己毁掉了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感受到的依然是孤独,不知大家去哪儿,为何无人停留。
5 ) 这歌很牛!
电影不评论了,这首rhe rose太经典了!被无数人翻过~~~~原版的很不错!
西城的翻唱虽然有点口水~但是总体感觉还是很好~
个人相当喜欢Kelly Stewart的钢琴版本~~~~
其实宫崎骏的动画《岁月的童话》里面的ED也是借鉴了the rose,一个是都はるみ的演唱版,还有一个八音盒的版本,都还不错····~~~
6 ) 这个名字译得……
歌声泪痕……无语
mininova上下的,没有字幕。片子好像有两个多小时,考验耐心。
女主角长得实在是……似乎也不年轻了。不过Janis的气质应该就是这样的吧,神似。
插曲可以打五星。
电影嘛,看了开头一个小时以及结尾。
ps The Rose据说是摇滚史上最好听的歌。
7 ) therose,身世之谜。
我是copy来的
大家将就看。1979歌声泪痕 《The rose》
这是一部关于摇滚乐史上最伟大的女性——Janis Joplin 的传记片,制片人找了一位外形比较相似——同时也是一名歌手的贝蒂·米德勒来出演这位传奇女星的短暂一生,令人唏嘘不已,贝蒂·米德勒的表演应该说是比较到位的。影片中除了引用了大量Janis Joplin的歌曲以外,贝蒂.米德勒也一展歌喉,在影片中大放异彩。影片的原声专集十分畅销,其中出现了一曲也许是摇滚乐史上最为动听的歌曲《The rose》(玫瑰) 撰文:张玥晗。
Janis Joplin从小都不快乐。小时候,她的样貌成为她最大的障碍,她糟糕的肤色,身材甚至面孔,都成为身边的女孩子们嘲笑的对象。整个童年和青少年,她都很孤独,无法融入女孩子群体。当她试图向同龄的男孩寻求友谊时,妄图以喝酒、说粗话、模仿男性举动来达到谋求友谊的目的时,却让她遭受了更强烈的轻视。
于是,她只能用诗歌和绘画排遣寂寞,以受难着的决心来嘲笑苦难。但伤害却从没有在她心底痊愈,被轻视、甚至毫不留情的厌恶以对她造成了一个几乎是来源与病理学上的对爱的需求。但对于爱,她始终有着一种难以克服的自卑,直至她成名后,也常常对自己的胖子形象也玩笑,甚至更加无所顾忌的破坏自己。
Janis 17岁的时候,迷上了音乐,当时走红的布鲁斯歌星Bessie Smith成为她一生崇拜的偶像,Janis立志要成为一个伟大的歌手。最初,Janis也像许多成名前的歌手一样在酒吧和夜总会驻唱,杂乱的环境和生活的艰辛曾经使她一度对唱歌丧失信心。
1966年,Janis来到旧金山,加入了由吉他手James Gurley、Sam Ardew,贝斯手Peter Albin和鼓手David Getz组成的Big Brother乐队,成为他们的歌手。乐队由于Janis沙哑狂放的演唱在旧金山的舞台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Janis Joplin开始展现了她的独特风格,她的音乐始终是放任的,其中丢入了大量的情绪,有时她会故意尖叫。这种原始、粗野的尖叫,常常让人感到恐惧和悲怆。女性特有的敏感、纤弱,甚至还有疯狂和神经质在Janis Joplin的音乐里被无限扩大,逐渐衍化成一种过于外向的抗争。因为,Janis Joplin仿佛生来就失去了爱,因此,她更加疯狂地争夺永远不属于她的爱。
1968年1月,Big Brother乐队与Bob Dylan的经理Albert Grossman签约,开始了全美演唱会的行程。这次的巡回演唱会使Janis拥有了大批的歌迷,他们为Janis的歌声所倾倒,他们在她面前欢呼,把她视为偶像。
同年9月,专辑《Cheep Thills》(廉价恐惧)专辑推出,这张专辑一经推出,便反响强烈,同时赢得了金唱片奖。此时的Janisd也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夏日阳光》、《我的一片心》和《乌龟布鲁斯》都是不错的作品。《我的一片心》还作为单曲在1968年发行,这首带有浓郁的布鲁斯风格的作品获得了一致好评。
Janis成了明星。明星的地位让她更加变本加利地释放自己的恐惧,她的表现方式就是轻率放纵地去享乐。
她拼命地挥霍着自己的名气和青春。害羞内向的她,有时会在演出的舞台下上,突然裸露身体。在感情生活中,她无法相信任何人,根本不相信自己会被人爱上,却几乎几天就换一个性伙伴。她的音乐基本上都涉及爱情,经常完全浸融到一片空洞,所谓的性爱、放荡和赤裸裸的身体享受压根没有让她得到真正的安宁,反而加重了她对自身的恐惧,在她的音乐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习惯的失意,一些自怜情绪及泛滥的对博爱大同大段大段的幻想呓语。
对Janis而言,过去的一切是她无法忘记的,而那些惨痛的记忆让她根本无暇去想象自己的将来。她所能依靠的唯有让今天过的更快乐,而采取的方式就是消耗。
从1968年开始,她酗酒并使用毒品,她开始自我毁灭般,却又无法自拔。她真正的问题是,她无法真的得到别人的尊重与热爱,她恐惧。因此,一旦出现,她就会用更加猛烈的态度去拒绝他们。应该说,她在惩罚自己——当她被提醒这样做可能会遭至报应时,她竟然回答说:“这是像我这么丑陋的女人活该得到的待遇。”一条隐行的锁链将无际的自悲和伤害与Janis牢牢的捆绑在了一起,而她对自由、自我、爱的追求也达到了一个崩溃的极限。
正当乐队蒸蒸日上的时候,Janis却宣布退出乐队独立发展,Big Brother乐队也因此而解散。到1969年她和重组的The Kozmic blues Band于十月份推出专辑《I Get Dem Ol'Kozmic Blues Again Mama!》(妈妈,我再次得到了戴姆·奥尔考兹米克布鲁斯乐),这张专辑反响很好,但是乐队也只维持到了年底就解散了。
她的目标是模糊的。这也是整个六十年代迷幻运动迷人的特征。Janis Joplin的音乐简直是苦恋与沉痛的的宣言,她太不懂得克制了。或者说,Janis Joplin彻底地暴露着她决不回顾的情绪,以至于我们被迫目睹一个女孩走向辉煌又悲壮的终点。
1970年10月3日Janis因注射海洛因过量而突然死亡。人们深深惋惜这颗巨星的陨落,也同时看到Janis孤独彷徨的内心世界。1971年2月,她最后的专辑《珍珠》推出,荣登排行榜首位。1979年,影星Better micller主演了以Janis为原型的电影《玫瑰》。Janis是一位伟大的布鲁斯女歌手,她在布鲁斯音乐史上的造诣将深深影响着布鲁斯歌坛。
8 ) 传记电影和现实差别太大了,所以纪录片太伟大
在看这部的时候,先看了乔普林的照片和演出视频,后来搜了剧照,结果对这部电影不报希望了。确实如此,电影是这个演员的纪录片。乔普林没有胸,身形没有那么不耐看,啊,还有女演员的气质和乔普林完全不搭嘛。你想要模仿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你连她的影子也成为不了。试问他么的装逼的一个丹麦女孩小雀斑也是醉了。雀斑你可以再装忧郁一点。举手投诉一个专业演员的素养。以前看弗里达的时候感觉这女的怎么像个丑小鸭一样,没有美感和心灵上让人喜欢的地方,然后看了真人,那是啥所有的传记片都是在东施效颦。要看传记还不如看照片。还不如听认识本人的人八卦。电影有时候就是那么让人失望。用力过度是传记片通病。不要美化不要美化不要故意所有的故意都是装逼。
根据乔普林的生平传记改编而成。作为60年代末最为伟大的摇滚女歌手,她混乱糜烂而璀璨的传奇故事至今依然让人唏嘘不已。影片着重强调的是作为一个普通女人的Rose是多么渴望得到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生活像一团乱麻,让她沉溺于毒品和酒精中无法自拔,生命除了痛苦之外一无所有,名声越大却越孤独。
cause i am a woman
27//我们容易惊叹于某个人在混乱糜烂生活的掩盖下闪闪发光的才气 而他往往是从他混乱糜烂的生活里汲取到了几乎不存在的一点精彩//我总想到赖特法斯宾德 他也是个“生命中除了痛苦孤独一无所有”的人
1到最后听到the rose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 2我奋不顾身的冲进男澡堂全他妈的是为了你 3就算你进屋看见你媳妇儿和个女人激吻你也不能打她 4where s everybody going。 baby stay with me。
rose酗酒吸毒用生命和灵魂唱歌,观看的过程中,她就像是我的毒品,每首歌的演出就是注射器,令我上天入地,颤抖不已。bette midler的演技出神入化,俨然被janis joplin附身,奥斯卡真tm瞎。
私下里确实是随时都可以发作一下的Drama Queen ,但是女主角Bette Midler这舞台魅力,连自己去做摇滚巨星都没问题了。
Janis Joplin,一位伟大的摇滚歌者。或许我永远无法理解她酗酒吸毒后癫疯的生活作风,但是她那声嘶力竭的歌声背后,总是带着无尽的呐喊,响彻夜空,痛斥着这个F**KING WORLD。贝特米德勒的表演相当精彩~
我大概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听THE ROSE时候的触动,是JANIS的版本。她奋力燃烧,声嘶力竭,直至死亡
Love is a flower,and you are the only seed.
这部1979年的Janis Joplin 的传记片,个人感受,比《波西米亚狂想曲》好看。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伟大的摇滚歌者却被其身份地位困住无疑是悲剧的起源,而影片渐渐让她走向真正的自我,试图令其找到舞台之下的自由,作品借着摇滚与嬉皮也自然又超前地展现了当年LGBT世界的模样,Zsigmond大师的摄影无限澎湃,太适合摇滚的炸裂光芒,而最后,她也终于回到了家。
遇见好男人,爱上好男人,却留不住好男人。失而复得,得而复失。不知道真实的Janis Joplin经历的感情里有没有电影男主那样的类型,似乎女歌手,无论流行还是摇滚,都更易和渣男纠缠不休。如果是渣男反而容易留住,金钱、名气、地位,但好男人,尤其是有自尊的好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伤害,怎么可能会有明天。心碎玫瑰,the one and only——The Rose。
hi,you motherfuckers! 第3800
对传主不了解,歌听过一些。女主长的野呲呲,但是演的唱的(两三首)真好,我几乎以为是个真正的摇滚明星。全片拍法也很古典,除了要演技弃脸的魄力,大场面也都不计成本的铺开,一前一后的现场接近催人泪下。但剧情还是套路,摇滚明星的那点儿事看几回也腻,放在79年观察还是很前卫了,艺术指导出色
我努力唱歌,甚至希望用生命来唱歌,可是你能听到吗?
多年前还没电驴那会儿 好不容易下下来 是个德语配音无字幕版 就听懂一句janis说傻逼 我不会拼但是懂
Bette Midler 这演技无敌了。丽芙乌曼说有两种演技,一种是把自己活成角色,一种是把角色活进自己身体。在这里,角色和演员仿佛就是彼此。(看了下当年影后输给了Sally Field,那大概也可以服气的,回头看看~)
花了半年多时间才看完。24说,年轻时看这片觉得很悲伤。那种不被任何人理解的心境,或多或少能引起处在惊恐症中的他的共鸣吧。
Janis, one of the best American singers.欣赏切入的角度:这只是个渴望被爱但不知如何去爱的普通女人的故事。她的生活同样悲伤,同样loving and loveless。那么,就让破碎的爱情、绝望的泪水化为灵魂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