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就是凶手1931

剧情片其它1931

主演:彼得·洛,艾伦·维德曼,因格·兰德特,奥托·维尔尼克

导演:弗里茨·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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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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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1 08:26

详细剧情

  一名针对小女孩作案的连环杀手(Peter Lorre 饰)出没,城中人心惶惶。警察全体出动,频繁突击检查。黑帮首领(Gustaf Gründgens 饰)因生意受到严重影响,决定利用乞丐的隐蔽性布下天罗地网。卖气球的盲丐(Georg John 饰)通过《在妖王宫中》的口哨声辨出了杀手,他的同伙(Carl Balhaus 饰)趁机将“Mörder”的首字母“M”标记在其背上。虽然警方锁定了杀手的住处,但杀手被乞丐围困于商业大厦,成了瓮中之鳖。深夜,在黑帮私设的法庭上,杀手会为自己作出怎样的辩护?

 长篇影评

 1 ) 技术和表现,对于[M]的声音笔记


  这部片子的名声实在不小,当然了,它头顶上的便签个个都是闪闪发光:表现主义大师弗里茨·朗加上“世界上最好的演员”彼得·洛,再加上真实事件改编,加上第一部连环杀手电影,加上IMDB TOP排在#56,最后再加上弗里茨·朗的第一部有声片,没有理由不相信这是一部值得好好玩味的电影。
  但是我错了,以上的所有头衔都不足以概述[M]的根本内核,在最后一场戏到来之前,我一直以为这就是一部讲述30年代变态杀人魔的有声片而已,但是一场来自黑帮的审判生生地把这部110分钟的黑白电影提升到一个绝非任何一部当代电影可以小看的地步,从[大都会]到[M],弗里茨·朗越发走向人的内心。
   但是首先,不可回避的是,这的的确确是弗里茨·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技术的革新往往是最基础和决定性的。不过严格一点说,很多声音元素还是缺乏的,甚至到大部分情况下,声音只单纯作为画面的解释而存在,弗里茨·朗似乎相当不放心声音的表达作用,在好几处都给声音加上画面来表达,比如警长在看关于抢劫案的口供时,对于现场的再现其实是声画重复的表达。其次,所谓“有声”,更大程度上只是“有对白”,早期有声片最直观地意识到了语言可以直接参与影片,但是还没有加入音效,除了对白,汽车,街道,道具,很难听到环境的音效,当然更不用说表现性的音效和音乐了。再次,音画同步看起来还是一个恪守的原则,一个声音对应一个画面,所有的声音都是当下的写实的,于今看起来还真是难得的感觉。
  当然说回来,这几点仅能作为对今昔电影的声音运用作比较而言,在有声电影仅仅出现4年之后,弗里茨·朗就给出了这样一部音画结合的佳作,已然难以想象,况且[M]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声音元素,那就是凶手所哼唱的那首[皮尔金特],再次提出,那是在1931年,弗里茨·朗让一个杀手哼着歌去杀人,并且让这个关键性的元素——在情节上和听觉上都同样关键——重复出现,要知道,用哼着歌杀人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办法来塑造变态杀人魔形象,至今还是屡试不爽的经典。(例子就不用举了吧)
   除去声音之外,最后5分钟的审判,黑帮对于杀人犯的审判,以及那个辩护人所说的,“没有人可以杀了人不负责,一个国家也不能”,这之中所表达的政治司法观念,甚至对于人权的思考,只消联系1931年的德国现实,也不难略知一二。

 2 ) 《凶手M》,永不消失的口哨声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97.html

《凶手M》或者是《可诅咒的人》,又或者是《凶手就在我们中间》,《The Murderers Are Among Us》、《Fritz Lang's M》、《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M - Mörder unter uns》……不同的电影翻译指向一个共同的符号:M,大写的M,影子的M,犯罪的M,M是小贩涂在手掌上的记号,M是印在凶手肩上的符号,只擦去了一半却永远无法清除,M是以法律的名义受到制裁,还是以人民的名义受到惩罚?

在这无休止的疑问中,只有那口哨声一直响彻在街上,宛如游戏,被消解了。就像影片一开始那些孩子们围在一起玩的游戏,他们唱着那首歌:“他带着刀,把你切成碎片,然后你出局了。”歌声在小区里飘荡,这是可怕的歌,“该死的旋律”,在这歌声中是长长的楼梯,无声的窒息压抑过来,母亲对着窗外叫“爱思”,小女孩没有回来,只有死一般的楼梯,和没有人玩的皮球,以及断了线的气球。女孩爱思贝克曼失踪了,永不回来了,就像这个城市那些已经失踪的8个孩子一样,被口哨声带走了。

留下的只有那个恐怖的黑影,戴着礼帽,而且礼貌地和爱思贝克曼讲话,背影留在“悬赏一万马克”的通缉海报上,口哨声留在街头谱卖气球的盲老人耳中。恐怖的黑影和欢快的口哨声组合在一起,这里没有游戏,只有死亡。凶手是谁,谁是凶手?从游戏开始,是不是要从游戏结束?“糖果、玩具乃至苹果,将生活引向终点。”这是可怕的日子,似乎街上随时都有凶手出现,“坐在你身边的人可能就是凶手”,和小孩在一起的陌生人被怀疑是凶手;在酒吧里的客人被怀疑是凶手,他们一个个被带走接受调查,他们似乎一个个都有污点和被质疑的可能。
 
当所有人都被怀疑,杀人事件就仿佛变成了集体性行为,而个体被隐匿了。警察局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在每个犯罪现场取证搜索,他们发现了皱了的糖果纸,但一无所获;他们搜查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咖啡馆,但一无所获;他们一周只睡十二小时,但一无所获;他们抓走了两车嫌疑人员,但一无所获;他们总共发现了1500条线索,“可以装进60本书”,但一无所获。

众多的警力,众多的线索,众多的怀疑,但似乎越来越走向反面,越来越没有价值,目击证人为凶手是否带红帽子还是绿帽子争论不休,他们甚至用“三文治占卜”来推断凶手,一切似乎陷入游戏的困局,但是口哨声依旧响起,凶手在别处。而且可怕的是,凶手还正大光明、胆大妄为地给报馆写信,信里说:“但是我还没有做够。”这是无休止的恐惧,这是无休止的疯狂,警察从凶手的公开信查找指纹,对照笔迹,分析出凶手不连续的字迹表明是无生气的性格,从而得出凶手是一个疯子。他们从监狱、疯人院寻找线索,被治疗又被释放的病人成了怀疑对象,他们装扮成乞丐,他们跟踪每个孩子,他们甚至蹲点在怀疑对象的家里,查找光滑的桌子、废弃的垃圾桶,以及窗台上的铅笔碎屑,但是这些行动并不能获取最有价值的线索,这一切衬托着警察的无能。

而在警察的另一面,黑道也出手了,因为凶手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凶手又一次出现在街上,又引诱着一个小女孩,他还是吹起了可怕的口哨,而这次发现的不是警察密布在街上的那些乞丐,是那个卖气球的盲老人听到了这哨声,然后小贩跟踪,他用M在凶手衣服上做了记号,而行迹暴露的凶手最终摆脱了警察雇来的乞丐的追踪,逃进了商业大楼。而这次得到消息的不是警察,而是黑道。他们闯进了凶手躲着的商业大厦,包围了所有的出口,并且通过打昏保安、破坏大楼,终于找到了藏匿在阁楼里的凶手,等警察赶到,人去楼空,只有撬天花板而没有逃走的法兰兹留在现场。警察抓住了这唯一的线索,对凶手M的追查变成了对法兰兹的审问,当卡尔曼督查听到法兰兹说“找到那小孩的杀手”时,叼在嘴里的烟突然掉落下来,卡尔曼像一尊木偶,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发出声音,那是一种新的恐惧?在警察大肆搜捕而一无所获的结局面前,凶手却被黑道的人抓走了,这是不是对法律无能的绝好讽刺?他用水冲了头以让自己从这个惊人消息中回过神来。

曾经的自大,傲慢,以及对抓获凶手的绝对把握,这是警察为代表的法律的生动写照,那时,卡尔曼督察坐在办公室里,吸着烟,打着电话汇报搜捕进程,那是一个讽刺的仰拍镜头,和开始时小孩子的玩游戏时的俯拍形成强烈对比,一个是恐惧的现实,一个是法律制度下的理想,“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的强烈对比。更强烈对比的还有最后的审判。凶手被黑道带到了老肯兹和立维酒厂,来自社会底层的人们齐聚一堂,实行了他们对凶手的审判。这是一个讽喻,那些人或者身上都带着对现实的不满,或者都有犯罪的前科,都有过被法律制裁的经历,但是现在他们站在了法律的另一面,他们高高在上面对一个杀人凶手,他们是审判者,他们在自己的法庭上掌握着对另一个个体的生杀大权,他们甚至为凶手叫来了辩护律师。他们叫着“杀了他!”当凶手的辩护律师说要交给警察,通过法院判决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凶手声嘶力竭,他说自己一直有着恐惧,在街上被跟踪,随时可能被杀害,这种无尽的痛苦面前,他不能阻止自己,“除了我做那事”,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恐惧,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哭泣,杀人才能消除这种痛苦。凶手是个疯子,是个病人,在大街上精神萎靡,瞌睡连连,只要他看到小孩出现就会重振精神,眼睛里发出兴奋的光芒,伴随而来的便是那欢快的口哨声。凶手并不是忏悔,而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恐惧。那些审判者说,他犯了谋杀罪,连自己都判决了自己的死刑,那结局就只有一条:杀了他。而辩护人发言了,他说,被告在不可抗拒的冲动下犯了罪,所以不该被判处死刑,没有人会因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惩罚,没有人能够把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杀死,“这个国家不行,你们当然也不行”而对于凶手,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监狱或者绞刑架。

凶手变成了病人,惩罚变成了医治,这是不是代表着法律?而在这个私设的法庭上,审判者都曾经是法律的受害者,而当面对同为杀人罪犯的时候,他们却代表了另一种正义,黑帮老大说,如果当成病人被医治,然后又被释放,然后又去杀小孩,然后又被抓,如此循环,没完没了,那么凶手就永远不会受到制裁和惩罚。而不管是黑帮的审判,还是所谓的辩护人,他们不休止的争论中,没有警察,就像搜捕凶手的那个过程一样,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是缺失的,甚至是走向另一条路,而当最后警察赶到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的审判现场时,那些站在法律对面,声称警察是笨蛋的审判者举起了手,“以法律之名”,一双手伸向了那个颤抖着的凶手,法律回归,而凶手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庇护。

谁是凶手,似乎并没有悬念,而悬念似乎只在警察那边,在没完没了的搜查取证中,那些无辜的人倒成了嫌犯,警察让社会陷入了新的恐惧,这种恐惧和凶手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对于凶手来说,是完全充满了游戏意义,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是个疯子,他消除自我恐惧的唯一办法便是口哨,以及与欢快的口哨声一起的孩子、糖果、气球,这是他消除自我痛苦的唯一办法。这是对法律的挑衅,还是对自我的拯救?而警察为代表的法律却永远在现场之外,在凶手之外,甚至在恐惧之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现真正的凶手是一个看不见的盲老人,在凶手肩上印上大写M的是一个小贩,他们和警察无关,和法律无关。而那些黑道里的人,更在法律之外,或者说,他们对凶手的审判完全是抛弃所谓的法律,在自足的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完成了审判。

但是法律还在那里,警察还在那里,面对警察他们还是举起了投降的手,“以法律的名义”又将凶手带向一个未知的世界。而最后真正法庭的审判只有短短40秒,三个哭泣的母亲坐着,她们说:“以人民之名,这不会把受害者带回来,我们要多点关心自己的小孩,你也要。”以人民之名去关心孩子,这是不是对于“以法律之名”的又一次解构?电影结束,她们的声音留在那里,从此人人自危,还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大写的M并没有从凶手的衣服上擦去,这是一个符号,从小贩的手掌上印上去,像一面镜子刻在那个时时露出惊恐表情的凶手身上,街上所有人都处在对凶手杀人的恐惧中,那么凶手的恐惧又在哪里?“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是两种恐惧,似乎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摆脱不了的痛苦,杀人只不过是他消除社会恐惧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的悖论在于,他将制造更多的恐惧。口哨声本来是欢快的,但是那是格里格的《皮尔金特》,《皮尔金特》是格里格为易卜生的同名诗剧写的配乐,就讲了一个病态地沉溺于幻想的角色,最终成为牺牲品。

大写的M刻在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

 3 ) In the name of the law

#BFI# #Bigscreenclassics# #111mins# 重看。之前看影片感觉到剧本的优秀,再刷后才发现1931年导演那惊人的镜头语言和剪辑能力。

镜头上,各种前推到特写镜头带来的紧张感,情绪消散后拉所营造的抽离感,还有几幕大远景对于男主所处状态的表达,都很恰当地传递了情绪。中间的追逐戏还有一段儿手持摄影… 真的太强了!更强的是长镜头,印象较深是两场,乞讨者的大本营那段儿长镜头,用来阐述乞讨者组织的纪律性,并且最后的上移借墙面转场也非常惊艳,随后又是利用窗框的构图,前推直接越过玻璃达到画面上的无缝衔接顺联剧情,最喜欢的一组镜头!后面还有对“众生”的审判时仰拍的长镜头,当然大量的脸部特写镜头下德国表现主义所影响的人物带来的夸张的表情被更加夸张的放大,带来的张力也是很强的。审判时俯拍镜头滑过那一排排人物的脸,搭配上头顶灯的效果让整个安静的环境带有极强的压迫感。还有几次空镜也都契合对白的从画面上或回顾或填补了细节。

光影上,印象最深的就是开场那段“M“未露脸的黑影犯罪了,也在结尾处男主的自述中有呼应。其次是最后有黑帮老大们(各司其职非常有趣)代表的“权力”起立对于“M”的审判,黑影也是有很强的指代性。

剪辑上,最精彩的莫过于警察和黑帮讨论时的交叉剪辑,带有极强的讽刺性,

人物上,实际上各个人物是被弱化了,更多的是一种指代性。片中对人物也提前做了铺垫,然最后审判来的时候观众可以“更好的”参与到事件中,以字体推断的病态心理和借由镜子反射到小女孩时压抑不住的情绪为最后的审判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而警察,黑帮(尤其是黑帮老大背后那“芸芸众生“)就更加直白了。M被“烙上”印记后的几次被拍肩非常逗趣,从被标记,到被指认,到被辩护,到被法律带走。

 4 ) 《M》视听语言分析

开场:东邪西毒里梁朝伟去见当地很有名刀客,刚一到,便知道自己本不该来,因为高手之间,片刻便能分辩对方实力。本片的开头,便是电影高手费里茨 朗的亮剑。镜头一开始,是一个大俯拍镜头,孩子们正在用儿童杀手编成的歌词在做游戏,紧接着镜头摇到了楼上的生气的妈妈,正在责令他们停止。在电影中常遇到交代背景的时候,如果换成其他电影,此时可能是一个画外音在叙说,或者用字幕方式来交代这些必要的信息。而弗里茨朗显然用了一种更高明的手法,将背景交代融入故事当中,让观众知道儿童杀手频繁作案,父母们笼罩在一片恐惧的氛围里。

小女孩遇害这一段有一个关键的视觉元素:时钟。在这一段,墙上的时钟共在这里出现了三次;第一次的时钟指向12点,家中的妈妈露出欣喜的笑,从紧接着的镜头里,我们知道是女儿放学的时间。然而随着凶手的出现,紧张感陡然上升。第二次出现时钟指向十二点二十,按照正常情况,女儿应该到家,然而并没有出现,妈妈更加紧张起来。而作为观众的我们知道小女孩正在跟凶手在大街上玩耍;当第三次出现时钟,上面显示的是一点十五,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焦急等待的妈妈近乎绝望,对着窗户外声嘶力竭地喊着小女孩的名字。最后那一组空镜也异常精彩,空空的回廊,空空的晾衣室,空空的餐具,声音在这些地方不断回响,当滚出的气球和挂在电线杆上的气球,我们知道,小女孩不可能再回来了。这一段故事的戏剧张力,从欣喜地期盼,焦急地等待,绝望的呼唤,再到最后结尾的揭晓,完成了整个戏剧的起承转合。

这种用时间来表达戏剧张力的方式,在希区柯克那里发挥到了极致,在几年后拍摄的《阴谋破坏》里将这种时间-悬念运用得相当出色。

M的出场方式:M第一次出现在画面里是以剪影的形式,当小女孩正在看告示时,他的阴影正好落在告示上的“凶手”单词上,接着在下一个镜头带小女孩买气球的大全景是背对着观众,而第三次则是背对镜头伏在窗台上写信的中景。自然这样吊胃口的出现方式让M显得神秘而不可捉摸。

黑老大的出场方式:黑帮召开应对警察搜查的紧急会议,黑老大史林卡迟迟不到。为了突显其神秘和威严,通过他人的议论来表现这个人物,有人说他曾经被重重包围却又怎样潇洒脱身,有人说他是第一高手,通过他人之口,却见其人,便突显其高大。当然,最后在人物出现时,视觉语言就显得弱很多了。

M杀人引发的社会混乱:这一段的各个场景之前用声音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大街上人潮拥挤在看凶手的通告,后排人员因为字太小看不清,叫前排的人大声念出来,这时候响起了有人念通告的内容。紧接着场景的转换,我们才知道声音原来来自于室内的一个人在大家念报纸上的内容。类似这样用声音来连接场景的方式在《公民凯恩》中得到了更精彩的运用。

《M》中的运用

《公民凯恩》中的继承

两场会议:黑帮和警察同时(也可能不是物理上时间的同时)召开了一场会议,通过交叉剪辑,无论是场景布置的相似,人物动作之间的连续性,都让观众感觉到,他们似乎是一个整体,他们的命运是紧紧连接在了一起的。

黑帮老大的挥手紧接着警察头子的挥手

一个警察坐下接着是一个黑帮分子站了起来发言

 5 ) M用光分析

1931年的《M就是凶手》是弗里茨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在德国表现主义与默片时代的深刻影响下,电影在画面造型上颇具形式化特点,同时也因声音的加入具备了写实元素。可以说,本片在审美上介于形式与现实之间,当然这和整个电影史的演进不无关联。同样,本片的灯光也可以用这种眼光去看待,既有着默片时期的灯光特色又倾向于做到自然的灯光效果,戏剧化与写实性的兼并及灵活安置让《M就是凶手》成为弗里茨朗的代表作之一,也成为电影史上的一部优秀作品。 本片从柏林连续发生的小女孩失踪案展开,凶手的逍遥法外让整个城市都陷入压抑之中。警察加强跟踪调查,对社会治安严加把控,使得黑帮都难以忍受巨大压力。于是黑帮和警察两边都全员出动寻找凶手。黑帮的高效率很快在大楼里捉拿到了凶手,并私设公堂进行审判,在即将处死犯人时警察却赶到了现场。 这样一个犯罪悬疑片借以表现主义的手法,运用各种象征隐喻来影射纳粹上台之前的“黑帮”身份,并反映了当时整个政府的低效瘫软的状态。正义与邪恶也只能成为相对的,罪犯来审判罪犯可见社会之混乱。在导演消极的态度下,全片的灯光基本采用硬光,明暗分明,让阴影轮廓尖锐清晰,给人压抑之感。这部电影是在大片场下搭建拍摄的,整个灯光都需要人工设计完成。这也让每个场景的画面造型可塑性更强,更利于用灯光来叙事或营造氛围。 影片的第一个场景就已经显示出灯光的总体格调。侧光制造出鲜明的阴影,从影子可以看出侧面的灯光大概有两个,影子交互重叠并拉长的效果让画面显得阴郁,透露着神秘与消极感,不安的情绪立即涌现出来。之后镜头交代了儿童们的生活环境,引出第一个失踪女孩的家。同样是侧光,屋内的家具阴影锋利清晰,如同一只可怖的猛兽,诡谲不怀好意。这无疑为女孩失踪案以及凶手的神秘形象增添了不小的艺术色彩。 此后凶手第一次出现的形象也靠灯光下的阴影来交代。利用影子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叙事是默片惯用的手法,在这里弗里茨朗并没有让它显得突兀,而是和整个电影的用光相契合,因为影子的利用贯穿始终。当这一大片可怖的黑影出现时,前面的影子似乎都被赋予了不怀好意的象征,充斥着危险。可以说,弗里茨朗已经深喑灯光运用的连续性和对整体气氛的营造。 在黑帮头目商谈一场中,也出现了影子作为主体的画面。此时的影子具有和凶手影子相似的功能,但又外延出新的意义——凶手似乎不止一个。如此看来,街上人们的身影好像都暗示出这一潜在问题,并将人性割离开来,光明与阴暗的两面性。整个社会也是如此,那么真正的凶手或许应该是每个个体形成的阴暗社会。很显然,这种表现主义的方法将灯光下的影子符号化,隐喻着人的阴暗面。这也是为什么本片多使用低角度的侧光,使得影子异常延展清晰可见。 黑帮会面与警察商讨的室内场景都采用了顶光,首先是出于环境内容的考虑,让两个室内场景具有相似性,产生联想(同时造型与蒙太奇也推进了这一表现)。其次顶光让角色面部更显得阴森抑郁,不仅塑造出焦急苦闷的心情还带有反面形象。这种光照范围较小的顶光,使得人物团体更加聚拢,凸显出团体的身份差别,让黑帮与警察更概念化(群像)。 此外,默片风格的场景打光在影片中的许多街景、建筑场景得以运用。单一的高强度灯光把场景一角照亮,如同舞台的聚光灯,戏剧化极强。出于对剧情上的关键点的强调,“聚光灯”将之放大,告诉观众好戏就在后面。与上述谈到的影子相比较,两者都是形式化的灯光表现,和室内或白天场景相比,稍显差异。但本片打光已经和默片有了很大不同,尽量不让灯光成为画面造型的主题符码,摆脱了过往严重的舞台戏剧感。简洁的灯光语言以及深刻的用意大概才是本片追寻的。 该片的高潮,也就是黑帮乞丐们私下审判凶手的一场。大量的对白以及人物表演是其重点。灯光在此也充当着“聚光灯”的功能,让凶手成为全场最明亮突出的一者。相较于其他众人的形象,暗淡的光线让他们隐身于阴暗之中,负面感随之而来,甚至反而让凶手M显得精神上光亮了许多。社会格局的隐喻已经上升到人性以及罪与罚的问题高度,究竟何为犯罪,谁才是犯人,谁能持有审判的权利等等,都在这一场直接叩问观众内心。当警察赶到现场,众人纷纷举起双手。这里灯光制造出画面的层次感,又具有主体,可以说是非常经典的一个画面了。 但是人工布光很容易产生所谓的穿帮。影片中多出景别转换都出现灯光不匹配的情况。如图,远景时灯光是符合实际内容的,而全景时人物后方出现了灯光,路灯的光源被削弱。不知道是否是灯光师的疏忽。还是说为了突出人物主体与层次感,故意舍弃现实增加后侧的轮廓光。总体而言,不论是疏忽还是有意,这里的灯光都是脱离现实的,仍带有默片时期的遗留风气。 可以说,《M就是凶手》在灯光上的运用是在审美层面上的,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将灯光作为电影的造型元素。这也是弗里茨朗善于营造紧张恐怖气氛的原因之一。而此片在过往默片上跨出一大步,已经显示出其对现实的靠拢。灯光不仅给画面造型锦上添花,更激发出象征隐喻。 我想灯光的使用在默片及早期经典时期电影中非常具有代表性。尤其是在默片时期,造型语言的极致成熟让初生的有声电影几乎都残留着一定过往的技法与审美追求。而突破创新必定会伴随着声音的出现而发生,弗里茨朗就是其中一位。

 6 ) 哨声依旧

M
1.悬念,铺陈人物2.悬赏单上的影子3.口哨声4.谁是凶手?5.人心浮动6.场景都极设计感7.无声音的一段8.对体制执行者的不满9.人心惶惶10.镜头角度很独特11.反射镜里的神魂颠倒12.背上的M13.快镜头14.兴师动众15.长镜头平摇16.瞎子发现真相17.民间审判18.我们就是你的权利19.我在追逐着我自己20.强迫性杀手21.以法律之名,以百姓之名22.举手投降23.德国表现主义

 短评

传说中的德国表现主义力作。这种片子放在现在的天朝完胜那些大片。最后的辩论进入了人权、制度和法律的思辨,而他们的概念完全是基于人性的角度,这是人权的思考。前半部的悬疑解惑,后面的基层社会的私设法庭,凶手的经典口哨还有夸张的表情和肢体。经典!8.6

8分钟前
  • 巴喆
  • 推荐

每次看德国电影都忍不住往政治隐喻上想,德国真是一个牛逼的国家啊。影史上第一部讲连环杀人的电影,却比后来的那些要高明得多。黑社会审犯人那一段是我觉得电影最好看的一段,“难道把你交给警察送进监狱,让国家养你一辈子?”,警察搜寻许久无果最后由盲人找到了线索,这真是个无比讽刺的故事。

13分钟前
  • 凉水
  • 力荐

开场利用影子铺设惊悚氛围、人人自危的紧张空气,与明暗双线并行的抓捕过程构成高反差对比,制造出不少萌点;空无一人的街道,M惊恐的表情,口哨的运用,堪称经典;对连环杀手的心理描摹,以及对法律制度的揶揄,都具有前瞻性。

14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B+】第一次看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不负盛名。在许多方面的想法都远远领先于同时代其他影片(尤其是对声音和光的运用),只是毕竟是先行者,已如今眼光再看有些地方还是显得生涩,比如那个平行剪辑,很生硬。

18分钟前
  • 掉线
  • 推荐

弗里茨·朗十分大胆地让一位罪恶滔天的凶犯在大银幕前为自己辩解,凶犯与群众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朗用一个社会新闻进行了一次政治反思,这是1931年的魏玛德国;按照克拉考尔的观点,M同样预示了纳粹德国的崛起。马克·费罗更认为结局中女人的警告表明朗和他当时的女友Thea von Harbou(后加入纳粹)对魏玛共和国民主的不信任,流露出两人的意识形态(cf.Cinéma et Histoire, 1977)。从以微观的社会事件对社会制度进行宏观的分析角度来看,朗无疑是影史的先驱。

21分钟前
  • 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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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底层人民群众社会活动的重要性人民法庭所代表的民声与法庭所代表的正义 情感与理智的对决 谁才是真正的正义30年代就拍出如此前卫的社会题材作品 完爆如今各种院线商业流水线粗制滥造品结尾人民法庭的大法官与激起的群众又或是集体主义兴起的预言与写照

25分钟前
  • 東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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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大会真牛啊

26分钟前
  • 小米=qd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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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的是 他说“你们要是杀了我 你们就是冷血谋杀!” 群众听到后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警察!” 群众也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民主陪审团!” 群众还是笑了起来。群众没有兴趣也觉得没有必要听他说些什么 这不重要 “让他死”就是大家坐在这里的目的。M是凶手 而乱审判的群众也是凶手——从个人观点来看 某些罪犯——就如M 单单交给法律来处理是难解自己的心头恨 就应该让他受折磨——但民主审判又不能当主流 如何让法律和民主完美结合这才是国家最最重要的治国之道 最后在法律和人情里留了一个做选择的悬念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27分钟前
  • 黄悦_
  • 还行

黑社会对杀人犯的人道和法律审判是很有意思的。真正的执法机构是无能的,但是一个罪犯又有什么权利来说另外一个罪犯是不可饶恕的?尤其是,这个杀人犯在倾述自己的心理病态时,听众席上的若干观众还默默的点着头。终究,这个社会的罪恶似乎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才有最后一幕的,父母们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最后一句台词真的出现得很突兀和莫名其妙,像是匆忙之间添上去用来过关的。如果没有执法机构的审判和最后母亲的画面,我想这部片子要好得多。

32分钟前
  • 思阳
  • 还行

观感很奇怪的一部电影,就像无声和有声的结合,无配乐仅有图像来烘托情节,前段闷的要死,中段的剪辑很棒,结尾升华主题的对峙是点睛之笔,全片的悬疑点布置出众(说的就是那个口哨!), 对杀手的人物刻画很深刻(选角!)。(问题:那封信是谁写的?)

36分钟前
  • TWY
  • 推荐

淘到DVD了哈哈

38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推荐

B+/ 大半部散点透视无主角剧本,结尾审判似黑化生之欲;超低仰角俯角,移魂般长镜空镜,阴影与光的博弈; 心理音效恐惧感仿佛真空。无论文本还是影像都有新的尝试,昭示着尼伯龙根大都会的默片时代之后似乎稚嫩却更有生命力的弗里茨 · 朗。万万没想到喜剧效果这么出众。可作最近网络话题镜鉴。

40分钟前
  • 寒枝雀静
  • 推荐

M逃进阁楼那一段特别精彩!彼得·洛长得果然猥琐!演个绑架小姑娘的变态杀手太合适了!1931年的这部电影现在看来还是有些琐碎冗长!翻拍的话应该不错!

45分钟前
  • 隐遁
  • 还行

除对白和口哨声外其他声音基本无,更别提扣人心魄的配乐了,但作为一部1931的有声片,如此足矣。有趣的地方在民众对警察(政府威权)的不信任(妓女朝警察啐口水),以及黑道擒获凶手的设定,加上最后私设法庭和真正的法庭审判对比,如此种种真是大胆的讽刺。口哨声很瘆人。

49分钟前
  • Derrid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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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只是个卖萌大师。中间有一段很惊艳的平行硬切剪辑,瞬间明朗了两个势力、一个目标的局势;想不到在全民哄笑那一刻燃了;最后的辩论虽然升华了高度,但也同时削弱了快感;那支口哨的旋律,忘不得。配乐贫乏、完全依靠影像推进的原味悬疑片,这是黑色艺术品。

51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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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构图的张力,无声与画面的急速运作的对比,轻快口哨和极端反人性行径的并行不悖,空镜头与人物戏剧性夸张表演的穿插。电影在那个有声片刚诞生不久的年代,可以承载太多的艺术手法和社会诘问。如同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个体背负社会病是流行于每一个年代的瘟疫。

53分钟前
  • 小岩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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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表现主义电影向美国黑色电影转变时期的牛逼片子,而且就我目前的阅历来说,它好过所有的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以及八成的(另两成我没看而已)美国黑色电影,这当中的差距,是巨大的

54分钟前
  • 左胸上的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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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完美,扣一星最后的伪庭审,当民粹已然发展到人人相疑,社会不安时,是无法产生如此模式化的场景的。东方快车式也许更加契合

56分钟前
  • Ada的B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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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部经典电影就要联系当时的环境,读过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癫狂与文明》可能对电影中欧洲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其实就剧情来说这部电影很是粗糙,不过最后的审判意味伸长。人权,自由,权利,精神病一系列中世纪的产物柔和起来,这才是这部戏的精髓。

1小时前
  • 乔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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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底下那么多装逼的评论,心情就像M突然发现身后被标记了白字时那样,好惊悚好害怕!!!!!瞪!!!!!

1小时前
  • Irgendw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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