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酒日记

剧情片美国2011

主演:约翰尼·德普,艾伦·艾克哈特,艾梅柏·希尔德,吉奥瓦尼·瑞比西,理查德·詹金斯,迈克尔·里斯波利,阿莫里·诺拉斯科

导演:布鲁斯·罗宾逊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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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0 15:05

详细剧情

  保罗·坎普(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是个失意的纽约作家,他来到波多黎各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当记者,过起醉生梦死的生活。他在旅馆遇见性感美艳的切诺特(艾梅柏·希尔德 Amber Heard 饰),立刻被她吸引。地产大亨桑德森(艾伦·艾克哈特 Aaron Ec khart 饰)雇佣坎普写广告,并为他提供了丰裕的金钱与物质。坎普发现切诺特竟是老板的女人,却还是无法控制地爱上了她。桑德森安排坎普陪伴切诺特,坎普经受住美色的诱惑,拒绝与她一起私奔。他们来到一座岛上考察房产,在酒会上,喝醉的切诺特和当地男子热舞,让桑德森大怒。第二天,桑德森宣布与坎普终止合作,并将切诺特赶出家门。坎普收留了切诺特,并决心写出桑德森房产黑暗交易的内幕,但是出版社拒绝出版。他和朋友在集市斗鸡赚了一笔大钱,当他们拿着钱回来准备自己动手印刷文稿,却发现出版社早已被拍卖,人去楼空。坎普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回到纽约,他成功揭露了桑德森,成为一名记者,与切诺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长篇影评

 1 ) 不忠于原著的电影也不全是烂片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可是,额。。。。。。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2 ) 没有浪费精子

加勒比海盗才是不到6分的德普败笔 那里他仅是古怪罢了
剪刀手里又哥特了 同时也稚嫩 他还不知道自己 我们也不知道他呢
菲比的弟弟 这里是神经质 神经质的演员很多
美国病人神经质 没有谁再疯过了 咱不比
荒诞全球也就只有这一人了 这部片子别人也接不了

没快进 一气看完 还是好电影
你们给6分多太低了 大概是当现实主义题材看了
启承转运合 对荒诞主义是不适用的
即使结尾 快速 突兀 好像还有续集的样子
我也没有觉得过瘾

不过大约就是这种活在当下 酒醉过程的感觉吧
先兴奋 后抑制 本来就是酒精作用的神经病生机制
酒醒了 也没有那么high的激情了
吐过了 也不再继续了
没有什么射精的高潮
酒精本来就是显著降低性活动神经传导快感的
也不是什么粘稠的美国梦
又不是励志电影 要什么永乐结尾?!

扣一星的理由:
1 金句不少 但有照搬偷懒嫌疑 姑且算致敬
2 没感到新闻工作者的热情 怎么看揭露丑闻也是为了女人打击报复
3 批判现实火力不足 60年代是离现在远了点
商业上 康菲之流无良商家不是全世界都在进行嘛 这个不是理由
政治上 尼克松中国人民还是有好感的 再说人家不是结束了越战嘛
当然原作者讨厌 我们不争论 但是对着电视机发牢骚 也显示不出批判力度吧
4 荒诞感不足够 盖酒店阴谋太院线感 讲的过多过清 难怪那么多给低分的当商战片看了 结果魔高一丈 更是让习惯邪不胜正的人不适应
5 爱情关系单薄 美人鱼惊艳 一见钟情拍得好 不过怎么刚看了人家海震 半点吃醋也没有就打得火热起了 英雄救美 好歹被打破鼻子再放弃啊 美人走得也不清不楚 至少也是前男友施压逼走
爱情最合适串联 性 酒精 毒品 商业 政治 现实 梦境
这个最能显示荒诞的主线没抓好 想想仲夏夜之梦里的驴子

结尾的说明更显得电影火候不够 又拉回现实主义题材了
还没拽对方向 大败笔
没揭露成功 结果成了成功记者?!
没留住女人 结果回纽约结婚了?!
这个不显荒诞啊 显荒唐

好故事 好演员 没有拍出经典 可惜了
不过期间笑料十足 对白智慧 演技精湛 仍旧4星推荐

 3 ) Johnny

电影讲了很多东西。
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波黎多各,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的实质是什么,“you know who i am?"
it‘s money.
导演拍Johnny这位潦倒的小说家时,以美国和西班牙,政治、文化相冲突的波黎多各为背景,很显然他也想让我们看看那个年代里的美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地方在文化,经济,政治上的冲突。它作为背景,没有很明显的讨论,有的是Johnny被土著追着打,还有如何和土豪友崩,等等其他构成他小说里混蛋的元素。于是我在看Johnny的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别的东西。
电影里有两个画面真 的 帅 到 我 了 。一个是Johnny坐在回家的车上说他真的很想要他前妻的tips和fucks时,以及后面的捂耳朵和哇哇哇叫~(我的妈呀真的是)。还有一个就是偷看人家在海里啪啪啪时,扔掉玫瑰,连说my god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喜欢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每次我被帅到还是怎样,都会连说fuck,这次说,对我普是真心的哈哈哈。
德普亲吻amber那段,看得他吻的很深情,又一次被苏到。

哈哈哈花痴完说回电影啦。
整体都很喜欢。电影很好看。就是喜欢看慢又有点闷的电影没办法。德普不演船长的时候,演的差不多就是一个不总说话,有点闷的人。这样的性格完全不像别人的50多岁,那大腹便便的中年形象。
前面倒回去找电影片尾曲那首很好听的歌,又再看了一遍德普偷船的片段。仔细一看发现,他偷船的时候,那走路的样子就是船长呀哈哈。果然德普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海盗。
电影很好看。我也承认片尾最后那几个画面拍摄的有些仓促。但从头到尾都是很喜欢的。喜欢背景是有点年代感的片子,看的德普两部人物传记片都算是很爱很爱的了,都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或大人物的故事。

喜欢电影很后面Johnny小说内容被念成旁白的部分,喜欢the rum diary.
致永远的Johnny

 4 ) 爱他,与影片无关

如果不是Johnny Depp,我不会看得那么开心.片中幽默是贯穿到尾,隔着一条街拿着望远镜看电视,还有两人很GAY的开车片段,那一大片的海水就是一大片的朗姆酒啊.

约翰尼戴普说这是他拍得最好的片子.嗯哼,我看到他仿佛年轻的影子.女主角切诺特很有上世纪50年代的样子,噢,其实就是描述那个时代的故事嘛~红唇长腿公路还有跑车,里面的爱情故事倒是复古得了无新意.

Mr, Depp 曾经说过,他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种绝望的气质(lost-soul qualty).Kemp大概只有整日饮酒才能继续那样活着,那样被人munapulate,那样子接过车钥匙和人家的$.

特别爱的就是切诺特和坎普在公路上飙车,直到最后刹那暂停在海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直到这时我才闻到海的味道,闻到新鲜的气息,闻到坎普内心仍然警惕和渴望着的部分.

我仿佛觉得这朗姆酒的味道像极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一样的只是一个尚没有道出的美国梦结尾,one fullfilled, one broke.

以前看"雨人",多少人称赞好,还是不喜欢,感觉里面的汤姆克鲁斯又矮又壮,对女主还有女主的风格也是不感冒,尽管那种公路电影氛围是一如既往的空旷迷茫无穷无尽.达斯丁霍夫曼是没话说啦,尽管阿汤哥那个时候让我那么难以忍受(一直觉得很GAY,没想到被我发现了!!!),霍夫曼的演技还是打动了我.总之,由于代沟,表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看看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想要看第二遍(雨人我就不想),但是对我来说很分人.约翰尼戴普不一样,他的电影我没一部都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甚至于在电影里面龙套20秒最后还死了的那个21 JUMP STREET,我都看了,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加勒比海盗我特意买了BLUE-RAY,花了我足足600BUCKS,现在仍是不时重温那种lost-soul quality,玩世不恭之下我要体会最里面真挚的灵魂.

If i say i've felt it, will U believe?

PS:切诺特和坎普在滚床单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男人,美国女人的背可真宽啊......

PPS:很多人都是为了片中那个越来越让人着迷的男人而看,爱他,与影片无关.

 5 ) 请把我的骨灰装进大炮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6 ) 影评 - The Rum Diary -《重心错位,不明所以》

幸好事先看完了原著,否则都不知道电影把原著糟蹋成什么样了。本作是亨特汤普森的处女作,也是他内心中最后一块处女地的展露。但是影片打着纪念汤普森的旗号,自以为是胡改乱砍,不仅搞得原著故事支离破碎,而且把致敬这回事弄得肤浅而不达要领。
原著的主题就是美国梦的失落和自我的中年危机,而且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后者。而本片使尽浑身解数试图强调前一个主题,却把它彻底地从人物经历中剥离了出来,让两者几乎没有化学反应,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影片对主要角色的删减和关系的篡改上。本来汤普森想借用类似《在路上》的设定,让也门这个角色成为坎普的对立方,他自己年轻的缩影,而切诺特则是架在他过去和未来之间的桥梁。让坎普通过对也门的交往,来达到逐步认清了自己的目的,切诺特更是成为了全面展现也门(也即年轻坎普)性格不可或缺的催化剂。当然,切诺特本人的狂放不羁,也一定程度上寄托了坎普年轻时对理想伴侣的憧憬。狂躁的也门最后抛弃了不慎从理想高处失足的切诺特——这种失足是早晚的事,而坎普虽带着不安的良心和不时的厌恶,却最终收留了她,就像人到中年,虽心有不甘,却不得不收拾自己在青春年少时留下的烂摊子一样。在所有这些之后,原著才见微知著,带出美国梦失落的主题。而影片可好,用力过度,把这种微妙的三角关系直接弄成了以桑德森和辛博格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投机者和以坎普和莫贝里等底层人民决裂的象征,不仅完全偏离原意,且略显浮夸做作,其中那段刻意让坎普犹如汤普森本人附身一般,愤世嫉俗地转变自己的新闻态度的俗套突兀桥段,和最后大段所谓的为圣胡安日报新闻公正垂死一拼的桥段,都加重了这种做作。
除了对原著角色不合理的删除改动,本片的失败还体现在对原著情节的取舍不当上。在原著当中,虽高潮不多,但在平实的语言中,不时流露出了汤普森对中年的焦虑和对现实的敏感,这也是本书在汤普森写作生涯位于重要地位的原因。书中有很多独自一人的沉思和对外在环境的观察,这种内心的审视,最能体现坎普的成长。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坎普对圣胡安各人住处观点的阐发,不仅体现了他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对生活态度的改变,也映射着他十年来对美国梦追求并最后失败的历程——这些他对房子的观点成为了其中一个重要的注脚。但是影片中对这一元素几乎完全忽略,没有了对萨拉地下室般的陋屋的厌恶,对卡门海边小屋的喜爱,对桑德森豪宅的羡慕,对圣托马斯景观套房的赞扬,以及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小家的心满意足……可谓舍本逐末,避重就轻。影片仅仅提到了圣胡安为了发展旅游而用一排排酒店将天然的沙滩海景从当地居民手中剥夺这个情节,为的,也是替万恶的美帝资本主义添加注解罢了。
最后,影片中莫名的斗鸡、时评、吸毒、巫医情节,以及莫贝里滥竽充数对卡门角色戏份的替补,都让本片重心错位,不明所以。而原著中唯一得以保留的另一个关键点,也即汤普森借坎普渴望依靠桑德森上位的经历,来叙述自己对所谓终有朝一日能够变得成功有钱的美国梦的失败征程,这一线索,最终也沦为了编剧让坎普转投新闻自由圣战的一个低劣借口。

 7 ) 醉里挑灯写新闻

——从《莱姆酒日记》谈新闻业的转变

迷恋于金钱,和沉醉于美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酒通过生理作用发挥功效,而金钱则通过心理作用施加影响。因此,纸醉金迷,常被用来形容奢侈糜烂的生活,在形象性这一点上,绝没有第二个词更合适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美酒与金钱总被捆绑在一起。买醉,或可麻痹一时,若得金钱相助,则可麻痹一生。因此,在《莱姆酒日记》中,当大财主桑德森试图用金钱引诱坎普时,其诱惑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当时去看《莱姆酒日记》一方面冲着怪异十足的德普,另一方面,也是对此类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片子充满兴趣。毕竟,看到小李子在《华尔街之狼》中,各种花天酒地时,嘴炮发动之余,内心深处难免艳羡。
若要说此片的情节,当然略显单薄,不过是追述了一个浪子记者如何在异国他乡,身处金钱、美酒和美人的诱惑中,所谓坚守理想、不畏强权等等。但是,鉴于德普先生对此类形象的把握,确实把一个浪荡“英雄”演到了位,当然,其后他借此片抱得美人归,则是后话。
意犹未尽之余,又查了此片的一些背景,这才大叹,原来影片原型竟与我们这些媒体人大有关系。
1、从刚左新闻说起
“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

影片改编自美国记者亨特·汤普森的同名作品,说起此君,倒是十足有料。

姓名:亨特·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
生卒年:1937年7月18日——2005年2月20日
职业:记者、作家
爱好:烟鬼、酒鬼、瘾君子、枪支爱好者

作为一名记者兼作家,汤普森曾任职于《滚石》杂志(从起文笔即可看出其桀骜的一面)。在世时,他和马尔库塞、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等美国社会出了名的“刺儿头”齐名。年轻时,还曾加入过摩托飞车党“地狱天使”,后来还以这段经历写出了《地狱天使》一书,从而一举成名,开创了一类新的新闻形式——刚左新闻(Gonzo Journalism,也被称为“荒诞新闻”)。
汤普森的放浪不羁不仅表现在他开创了一派新的新闻风格,更在其生活的点滴言行上。由于对枪支的爱好,在赠给友人的书上,他连开三枪,并宣称,这就是自己送给朋友的签名。2005年,他选择了与海明威一样的做法,饮弹自尽,而更为出格的是,他的遗嘱要求将自己的遗体用大炮送上天。
事实上,所谓的“刚左新闻主义”是和汤普森难以割裂的,甚至有人说,对刚左新闻主义的最合适定义就是汤普森本人所写的作品。当然,从总体特征来看,刚左新闻主义应被视为美国在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新闻主义的一支。
刚左新闻的定义重点在于,刚左新闻记者必须以第一人称写作,并且必须成为叙述的主导者。而这也符合了新新闻主义的主张,“在极具影响的《新新闻主义:及选集》(1973)一书中,沃尔夫称新新闻主义就是记者在报道时,以真人真事为基础,采用小说的一些技巧,包括从传统的对话到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小说特有的手法,对事件进行生动的叙述和分析。可以说,新新闻主义是新闻报道与小说技巧的一种结合。”

2、新新闻主义VS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
如果,我们追述新闻业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当历史步入20世纪下半叶,在美国,作为自由民主保障的新闻业日渐为人诟病。不少人认为,美国新闻人所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实际只是统治者权力的一纸遮羞布而已。尤其在越战报道中,新闻从业者们与政治、经济权力的勾结,更让人对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产生了深切的质疑。所谓“客观”只是新闻编辑部自己认定客观而已,是一种隐藏了主观的客观,而这种“隐藏”本身却构成了更大的问题。
编辑部,绝非一派和谐的净土。许知远在《新闻业的怀乡病》中,将新闻媒体的编辑部和广告部门比喻为教堂与国家(当然,这样的比喻并非其首创),似乎,前者是媒体的灵魂所在,而后者只是其维系基本生存的基础而已。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编辑部的行为逻辑是深受到广告这一经济命脉的制约的,这也就是为何在卡伦、塔奇曼、甘斯和舒德森等人看来,广告不过是政府控制媒体的另一张“许可证”,只是这张许可证在外在形式上并不经过政府的直接颁发。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的客观报道对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70年代“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卡尔·伯恩斯坦可谓张扬了新闻人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但是,这样的机会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妄想通过某一次报道就改变社会,成为不少美国新闻人不可言说的心病。
一方面,权力(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曾经被认为是监督政府行为重要工具的新闻媒体不再可靠;另一方面,新闻人们在践行工作之余,越发感到作为社会一份子,理应更加积极地介入事件中去发挥作用。于是,在双重力量的影响下,新新闻主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也更为主观的姿态得到了新闻人的肯定,并成为一支补充传统新闻业不足的力量。
实际上,不论是何种新闻人,只要身处采访的一线,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角色选择:是成为一个积极的倡导者,还是一个消极的中立报道者。基于不同的选择,新闻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就与罗兰·巴特口中的可读性文本和可写性文本有了相似之处,前者作为文本的生命界限止步于读者的阅读,而后者则恰恰起步于此。
汤普森所倡导的刚左新闻同样如此。在他的观念中,新闻人面临的正是“海森堡定律”的悖论,当新闻人以报道的方式进入事件中时,报道本身就改变了事件的进程,因此,与其假装改变没有发生,不如索性更为积极地介入其中。
汤普森本人的成名作《地狱天使》,记述的就是当时一个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这些人涉嫌多起谋杀和轮奸案件。混迹其间,汤普森得以深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的融入感,而这种高度的融入,又成为别人质疑其新闻观的把柄。他用一种带有极其鲜明个人风格的写作方式,展示了黑社会成员的罪行,以致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写作侵犯了女性的权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参与、涉及到积极改变,仅仅是新闻文本就成为不太够了,在新新闻主义运动的倡导下,美国的新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发挥多方协调的作用。

3、新新闻主义兴起的背景
强调参与性的新新闻主义,除了新闻业内部的推动作用外,同样也是美国历史文化的产物。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的兴起与当时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切相联的,反传统、反权威,几乎可说是那个年代的特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向传统提出了挑战,美国国内的反文化运动也同样对权威表示质疑。反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反社会,宣扬无政府主义,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享受现在。此外,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被 刺、性解放、摇滚乐革命、女权运动、黑人运动和马丁·路德·金的被 害,以及越南战争都对美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电视的普及、媒介的活跃,人们了解世界有了更多渠道。由于新事件的涌现,人们开始感到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已很难满足需要。而十九世纪开始 兴盛发展的小说因不能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同样难以满足人们了解 新事件的渴望。加上各报刊之间的竞争和经济运作,有别于传统新闻报道的新新闻主义便应运而生。(李公昭,胡亚敏)
另一方面,从思想发展的脉络上看,这种强调个人风格、不避讳主观性的新闻写作方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对理性个体的崇拜密不可分。从亚当·斯密开始,劳动分工就沿着专业化的方向无可挽回地发展下去,这让整个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职业名称,让我们在共同经验层面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越来越弱。而曾经作为统合新闻人社群的意识形态——新闻专业主义也就不断受到挑战,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汤普森所坚持的刚左新闻主义,还是统而言之的新新闻主义,所强调的都是依赖于新闻记者的个人努力去促成社会的变化。这种新闻人的“英雄情结”本质上与堂吉诃德当枪匹马冲向风车的举动并无二致。

4、新新闻主义的余韵——网络新闻业
作为新新闻主义余韵,网络新闻业,以及前几年较为流行的公民新闻,似乎接过新新闻主义的衣钵,试图发挥新闻人作为“倡导者”的角色功能。
但是,当我们看到《纸牌屋》中佐伊从传统媒体跳入新媒体时,看到的仍是权力人物对新闻人的强力控制。掌权者通过适时放出重要新闻,作为喂养新闻人的饲料,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短评

虽然讲得不够精彩,却是好故事!

7分钟前
  • 一粒沙白
  • 推荐

Gonzo

12分钟前
  • 冥想高潮
  • 推荐

节奏把握的不好啊。。。幸好depp依然秀色可餐。。。

14分钟前
  • 还行

结尾说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是不是在暗示《恐惧拉斯维加斯》呢。约翰尼·德普向老朋友亨特·汤普森的敬意,自己还亲自做起了制片人,这种电影很大程度是拿来还愿的,好像喝着朗姆酒拍出来的一样,一直晕乎乎的。

17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还行

那时的波多黎各端的是个“冒险家的乐园”。莱姆酒、女人再加好风光,约翰尼德普不知道是被哪一样醉倒了。不过,他尽管剃干净了胡子,却都还有着杰克麻雀的影子,洗不掉了。最后不得不提,艾梅柏希尔德真是个尤物啊。

20分钟前
  • tintin76
  • 还行

再也不看德普了。

22分钟前
  • 王十万万万万万
  • 很差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24分钟前
  • Bill
  • 推荐

an90p27d an90ppfz小油飞 2011-12-02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27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 较差

杂乱无章像一个人的梦

31分钟前
  • 翟小喵
  • 推荐

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男神气场强大如德普了,演神马都会烙上自己的印记,可惜戏里角色的生活迷惘没有重心,影片也跟着松散没有重点了,浮光掠影的拍成了一部异域风光片,满眼的波多黎各风情,除此之外就是偶尔闪亮的基情四射,那段颠簸的车戏有木有亮瞎你的铬合金狗眼?★★☆

35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较差

电影和故事本身都醉生梦死,段子很多缺太缭乱。安伯希尔德是尤物啊,可惜不在柜内了~

37分钟前
  • 米粒
  • 还行

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39分钟前
  • 小油飞
  • 较差

他演过船长以后,演什么都像船长。

40分钟前
  • 僵尸不美
  • 还行

还挺好笑的,就是结尾没看懂。

45分钟前
  • journalren
  • 推荐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50分钟前
  • 老晃
  • 还行

与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精神同质,相比而言叙事更紧凑,但依然散漫无章。波多黎各气质突出,主人公保罗的转变则暧昧不明。此类电影中还是《裸体午餐》最为形神兼备,在精神与幻象中激发出了有趣的平衡点。

51分钟前
  • 艾小柯
  • 还行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53分钟前
  • 費查理
  • 还行

本来就对内容不是很感冒,片子也挺一般没什么新意,又乏味又漫长,或者有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想表达给观众,但恕我理解无能。全靠德普nc粉的坚定信念支撑着我看完。个人赶脚德普还是跟着波顿混比较有人缘。ps.某段戏真卖腐。

56分钟前
  • Hey Johnny
  • 还行

德普和胡子男人的车震

57分钟前
  • 麻木斯基
  • 推荐

真是大跌眼镜!没想到德普在里面表演其实很一般,还不如Giovanni Ribisi这个一贯疯癫的演员发挥正常。剧情就是胡扯,本来也可以当风光片看,可惜剧设在60年代,风光也尘土飞扬,除了几个基情桥段以及辛辣笑话之外,真是失望透顶!如果说疯子是waste of human sperm, 这电影就是waste of time!

59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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