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走钢索的人
“俩人都无罪吗?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已故赵忠必的母亲
“这帮家伙是无耻的!”-事件调查者朴大植刑警
“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嫌疑犯Pearson&Alex
1997年4月3日,晚10时左右,梨泰院汉堡店Buger King的洗手间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血案,无辜的大学生赵忠必被两个不到20岁的美籍韩国人杀害了。 他身上共有刀伤九处。嫌疑犯Pearson和Alex 在法庭上互相指证对方才是杀人真凶,最终却因为证据不足双双获无罪释放,引起韩国民众的极大愤慨。
《梨泰院杀人事件》从剧本的构思开始就勾起了大韩国民当年的回忆,事情过去12年,至今仍是一个迷。韩国人好象很喜欢拍摄这类型题材,之前的《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追击着》都是有口皆碑,与他们所不同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这个取材的案件并没有到实效。所以在韩网NAVER上我还看到了关于电影的一个八卦,据说两名嫌犯中的一个曾经威胁过导演不要拍摄该片。
故事的开头就给出了惊人的场面,
两个浑身是血的少年身处谋杀现场,脸上却带着平静的麻木。
之后不论是在法庭还是监狱中,这两个人的表情也没有太大的改变。他们自称是事件的目击者,在被警方认定有杀人嫌疑之后,互相指责凶手是对方。
在美陆军犯罪侦查队的介入下,
Pearson被认为杀人证据不足当庭无罪释放,
无奈之下,检查官只能起诉另一名嫌疑人Alex,
后者检查官出身的父亲也聘请了有名的律师来为儿子做辩护。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人都因为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
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检查官从自己孩子的身上得到灵感。
通过模拟还原了现场,表明了凶手应该比受害人更高更壮。
这反而使Pearson的嫌疑洗脱,只能起诉他携带 武 器 和消灭证据
检查官在挖掘真相的同时却又被真相所误导从而质疑自己的判断。
剧中的那两个诡异的ABK(美籍韩裔),脾气暴躁的检查官,精明厉害的辩护律师,
其实都是走在钢索上的人,每个人离开悬崖都只差那么一点。。。
电影想告诉我们:
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两个孩子没有杀人,
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两个孩子杀了人。
影片里有死者的母亲流泪叙述她对死去孩子的思念
我不知道现实中Pearson和Alex会不会看到这部电影
我只希望不会再有下一个Pearson或者Alex了。
影片中牵涉到的人物在韩国很有争议性。
美籍韩裔在韩国人眼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仅仅在韩国娱乐圈里面,
从早前的刘承俊事件到最近的2PM宰范事件
都不约而同地引起过轩然大波。
可以看出在韩国大众的立场上,
一方面对他们与韩国传统文化的格格不入有着近似严苛的挑剔。
另外一方面又对他们在西方的生长环境有说不出来的羡慕,
加上这次耸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加上当时韩美关系的大环境
在当时估计引起的关注度是爆炸性的。
张根锡这次彻底想摆脱童星经历的负担和花美男的包袱
在《快刀洪吉童》小试牛刀之后他接下了这部片子。
全部的英文台词对在新西兰留学过的他难度尚可
如何诠释一个有争议的角色才是对他的挑战
我比较喜欢他在戏里面诠释Pearson时的表情
无论是平静的麻木还是诡异的微笑
都把韩美混血的Pearson身上部分怪异的特征给表现出来了
让我们可以体会到Pearson那多重人格复杂的心理
难怪小帅凭借这个角色提名今年大钟奖最佳男配角
现在这个字幕的确是不怎么样,很多简单的对话都会翻译错误
建议等有好的字幕下的时候,大家再看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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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并没有想确切的认定凶手具体是谁
他开拍前指导演员的时候也是让他们
抱着:我不是凶手 这样的想法去演的。
我觉得梨泰院这个地点也是关键
因为在当时(1997) 梨泰院是美 军 驻地
所以Pearson作为家属 应该是受到了额外的保护
在片中Pearson一直在说英文而且坚持说自己不会韩文
直到结尾的时候却用了韩文和检查官告别
检查官对他说,不要得意忘形了。
我觉得这段导演其实已经有点倾向性了。
2 ) 梨泰院杀人事件
我觉得他们是就是共犯,在黑人证人的证词中说A.J.身上带着血迹,很兴奋的告诉他“we did it"并且理由是”it`s funny"。而且电影中两个人都有一致的台词,那就是“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而且pearson的身份也很奇怪,是属于墨西哥和韩国血统的混合,这种身份似乎并不受韩国人接受,也不受美国人接受。而且那个什么CID的调查好像只针对Pearson.说Pearson的左手上的四点纹身,当时只有三点,代表“游戏”意指“我疯狂的人身”。而且Pearson是属于西班牙NORDY14流氓帮会的一员。
依我看,他们就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证明给对方“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不仅仅指代杀了一个韩国人,也是为了看看那些检察官或者更多韩国人的反映,彼此证明给对方看“我不仅杀了人,而且只要我们串通好,别人无法指证我们当中到底是谁杀的,就无法定我们的罪。”唉!这招太阴险了,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禽兽,而且还挑战社会的正义。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天理循环,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杀人者终究会为人所杀。
3 ) 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其实故事很简单,犯罪过程也很简单,只是那个简短的片段在两个人的谎言下充满疑惑,无法治罪给任何一人~
从常规的推理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简短的犯罪事件,虽然简短但事件解析起来并不简单,这是本片最为玩味的地方~
第一次审问,Pearson和Alex两位嫌疑犯就都指认对方是凶手,以一开始就抛出的矛盾迅速产生了电影的兴趣点~说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个,两人都是案发在场,又是好友,必定有人说谎~福尔摩斯说过,一旦一个案件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密室杀人),那不是最难的,因为往往奇怪的地方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最难破的案件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反而没有线索可寻~
由于导演过于注重电影的手法,总是一旦形成结论马上就推翻,情节因此跌宕起伏,但是未免太多了,以至于1小时39分的电影我都觉得长~
片中的检察官/警察/CID等等都是头脑简单,凭感情用事的笨蛋,他们知道有证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证据,只会在薄薄的地基上高屋建瓴,形成的判断全是空想,没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
尤其是检察官先生,看上去一身正气,是片中最为公正的角色,总是责怪手下“看你们做的好事”,貌似自己是完美的~但是他在推理上毫无建树,太多猜测~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早已被打扫干净的厕所,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当他模拟受害者倒在墙角时,发现了洗手池下面的血迹这一重要证据~自己第一次就发现的证据,居然会忘掉,并且在审理案件的后期,还被对方律师提出把他反驳了。。。
在审问Pearson时需要翻译,但是后面却总是检察官用韩语与Pearson的英语直接对话~这点虽然是为了电影表现所需,还是有点雷人~
至于最后还是没有揭晓谜底,而是继续留下悬疑~
最后说点我的判断,有一点证据,但是我也无法构成证据链,只是说证据偏向于哪一边~
根据在酒吧跟他们同桌的美国人的证词,去厕所之前,刀是放在Pearson的口袋,并且“Let me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句话也是Pearson说的。最后一次现场勘查时,Pearson也很精确完整的模拟出了刺杀受害者的动作,所以把刀拿在手里直接行凶的应该是Pearson。但是Alex并非完全只是个目击者,至少也参与了这件事。Pearson在模拟完刺杀动作后,推开受害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动作是Alex做的。Alex在影片结尾,跟女朋友走进电梯时说起了这件事,但是当女朋友问到关键部分时,他却推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如果说Alex与这个案件完全无关联,只是单纯的目击者而非帮凶,那他就没必要说得这么含糊,直接说自己是无辜的就行了。所以Alex也有参与。测谎仪是很扯淡的一个道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因为一旦曲线波动,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是因为回答的人杀了人。
看过CSI的都知道,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现代,就很好查了,哪怕你把厕所打扫过,还是可以还原出脚印和当时的动作~从血衣可以鉴定出血迹的来源,是沾上的,蹭上的,还是从某个方向喷射来的~Pearson的血衣上到底是亲自刺杀喷出的血,还是被推过来的受害者身上蹭到的,直接就可以判断了~
无论如何,重弼死得太冤了~
4 ) 真相往往并不重要
电影推动了重审,也算告慰亡灵。单从电影看极可能二人都参与其中,相互指证缺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入罪,不得不说凶手残酷而冷静高智商。检察和律师最后应该也意识到了,然而这种情况下也无可奈何。Law is law.宋仲基全程领便当,最后那个镜头吓死宝宝了。
附上雅人叔台词:“是不是都无所谓,不管他杀没杀人,都和我无关,我也毫无兴趣,检察厅的证据不足,所以他被无罪释放,这就是法。我们不是神,只是区区的律师。不可能知道真相的。 ”
5 ) 反“囚徒困境”的真实案例?--附答案一枚
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
“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
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而后面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6 ) 也许导演拍的就是纪录片吧
虽然不是很清楚当年的案件,但导演把电影拍的犹如当年事件的纪录片。在法律面前很多时候被害者是无奈的,法律并不代表正义。它只是人们用来管理社会的工具和程序。既然是程序就必定有bug。
两个都有嫌疑的年轻人,肯定有一个杀了人,但是谁呢?当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张三有理,李四也有理。于是张三因为持刀罪服了一年的刑期。而李四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那么谁杀了被害人??外星人吗?
好吧,我个人觉得是这两人联手干的。这两个都不是什么善良的家伙。一个亦正亦邪,是西班牙某流氓组织的成员。一个是外表痴傻,但实质心狠手辣。这两个人,觉得最无所谓的就是把罪责推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所以一审再审,另案情越来越复杂。
对于导演用什么手法去呈现事实,作为观众也只有被动的接受。嘛,这片子毫无娱乐性,所以在豆瓣的评分并不高吧。虽然我也只给了3颗星。若是改片是作为纪录片推出的话,可以达到四星。
关于张根锡的演出,的确是个亮点。玩味的表情,充分引起人们对于他诠释的嫌疑人的猜测。他因此片而提名大钟奖最佳男配。虽然最后没有获奖。
影片本身尚可,但是字幕制作方应当反省。先不追究其翻译准确性,单是一口一个“棒子国”就已经叫人不悦。既然是翻译,就理应先放下个人情感摆正态度不是吗?
遺作(遺忘標記 "看過"之作). 韓國三大懸案之一改編. 風格一貫維持韓國電影懸疑犯罪片的特色, 以破案為線索, 撲朔迷離讓案情成為重點, 疑似雙重人格的少年這段最容易讓人想起EdwardNorton在一級恐懼中的角色, 但張同學還待進步, 開放式結局也參考了許多真事改編電影的套路.
就那样
感觉细节描述有点不够啊
真实反被真实误。
电影促成重开调查
推理爱好者的恶梦,莫过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我的结论是,在博弈学中有一种叫做“囚徒的困境”的经典范例,这部电影却恰恰使用了这思维迷局的反例。
冗長的故事腳本從 警長對水槍得聯想開始峰回路轉. 比起<殺人回憶>更喜歡這部.
张根锡的英语是我听过的韩国明星中说得最好的了,他很聪明啊
好吧,必须承认,只为了小帅~~~~~~~~~~然而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就成为了杀人动机简直太悲哀了!究竟谁是凶手 到最后也不知道!!!!应该判两人死刑~~~~~~~~
很压抑,可怜的宋钟基,一出场就over了
闷死我了= =+
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电影本身的艺术价值思想性云云。这就是最大的贡献。但就电影本身,故事的悬念性和情感的带动都有点弱啊,而且很多细节的表达都不甚完整。
看完杀人回忆想起自己还看过这货,弱爆了。只是冲着某人的颜。。
该电影已使得该案重审,这也算是对死者的告慰吧,这就是电影的力量。PS: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坚持认真和理性,什么狗屁字幕,MD
明明有漏洞
要不是小帅,就得两星~~
张根锡奉献的演出给一星;还原了事实给一星;导演你拍的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剧情片,不是纪录片,就不能剪辑流畅点?跟看ppt样了
演绎的一般
皮尔森去年一月判了二十五年,AJ还是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