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2017

战争片大陆2017

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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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17 19:30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

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

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

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

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

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何小萍也不理解吧。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

刘峰无疑是个好人。好到让人心痛。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

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

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2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3 ) 幸好还有冯裤子,用心讲述那些被碾碎的芳华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4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最喜欢一个情节:小萍得知刘峰蒙冤要被发配边疆后,在楼下碰到刘峰的几个室友,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大声对刘峰说

“刘峰,明早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这句话,看上去是对刘峰说的,其实是说给周围那些一看到刘峰“犯错误”就马上疏远他的室友听的,同时也是小萍说给自己听的。

在那个特殊、畸形的环境里,发出自己的呐喊

补一个当时的截图

一脸倔强的小萍与留在她身后一脸疑惑的刘峰室友,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人物的心态

第二天早上小萍送刘峰时两人握了一下手,按照剧情发展这是刘峰那支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个异性。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对比也值得回味:刘峰因为抱了林丁丁彻底改变人生命运,而最后小萍对刘峰说她那句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是什么?

“能抱抱我吗”

 5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6 ) 严歌苓的《芳华》说了多少冯小刚不忍道尽的残忍?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

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

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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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如果回到那个时代,你会成为什么人?

《芳华》看起来像是一部校园剧。丑小鸭被女生抱团嘲笑欺负,帅气的男主因为一次冲动而失去了大好前程,上了战场。文工团解散时人们大醉歌唱流泪,也像极了大学的毕业酒,让人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华。 这当然不是那个时代的全部真相。冯小刚自己也说,那时能进部队已经不容易要托关系,文工团更是军中骄子,所以里面才有那么多高干子弟,才有“门当户对”的爱情,或是“灰姑娘嫁给王子”的童话。

就连看起来最卑微最受人欺负的何小萍,也是以干部子女的身份进去的。因为她的生父被打倒后,母亲改嫁了一位老干部。否则她连政审也是通不过的。虽然文工团中她是被岐视的底层,但好歹也是入了宫。比起无数在痛苦中挣扎的“黑五类”子女不知要幸福多少了。更不用说那些连肉和糖也吃不起的普通市民,还有比市民更惨的要去“公家田”里偷红苕充饥的农民。 (小说中对当年的贫困饥饿还是有所反映的,但电影中的文工团员还在抱怨“又是吃饺子”,知道当年情况的人会觉得这是反讽,但不知道的小朋友大概以为当年所有中国人都在过着文工团一样的生活,整天唱歌跳舞吃饺子吃到厌呢。)

在《芳华》的小说中,刘峰就是一个其貌不扬,来自农村,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的老好人。文工团的女生们习惯了支使他,叫他修理这个那个,去追跑掉的猪,帮她们捎回各种物品,却没有人因此而爱他。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 看电影的人或许无法理解:黄轩演的刘峰是这样一个没有缺点,善良无私,也毫不腼腆,极受少女们欢迎的人,怎么在其他男女都能打情骂俏的时候,却对一个林丁丁不敢表白,为了不离开她,甘愿放弃去军政大学进修提干的机会。到了表白时,又那么冲动的上去强抱,像是压抑了多少年没碰过女人。 而林丁丁的反应也那么强烈,痛哭的像被污辱了。电影中的解释是,因为刘峰是活雷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偶像,所以偶像突然有了情欲,她接受不了。 但这解释似乎并不太有说服力。只怕早有黄轩的迷妹要喊说放开那个林丁丁有种冲我来,我不嫌弃你是偶像。 但是假如按小说中的设定,把黄轩替换成黄渤或王宝强,再想想他是一个没背景没家世只能拼命学雷锋做好事的农村兵,大概人们就能理解刘峰的压抑冲动和林丁丁的嫌弃了。 他是好人,道德上光芒万丈,受人景仰,但这和爱情是两回事。 想起了另一部小说:一位战斗英雄团长看上了美丽的文工团员琴,在舞会上强抱了她,要娶她,琴拼死不从,因为她已经有了心上人,也对粗鲁蛮横的团长十分反感,但团长找到了她的父母,琴最后算是被父母卖的。这时朝鲜战争爆发。琴在文工团的恋人上了前线,战死了。团长升职了。琴和团长过了一辈子。 现在想来,那是《芳华》故事的另一种版本。

所以假如刘峰当初去了军政大学,回来升了正连(以他去北京开学雷锋模范大会的资历还有那堆奖状,将来在文工团能升上政委也不难),再追求林丁丁,是不是就更容易了?(不过小说中林丁丁最后嫁给了高干子弟,在高干家中因为没文化倍受岐视最后丈夫出国和她离婚了,这又是另一部电视剧的剧情了。) 林丁丁不爱刘峰并不是错,那是她的自由。林丁丁的错,是本来态度暧昧半推半就,被人撞见后却为自己名声而说是刘峰非礼她,毁了刘峰的前程。 不过小说中刘峰是真的冲动到把手伸进了林丁丁的衣服,在当时的环境中,若是平民可能就直接判流氓罪,碰上严打枪毙了也是有的。刘峰只是被下放连队这是不幸还是幸运? 他不幸的是赶上了战争,但把上战场说成不幸是不是有点政治不正确?毕竟还有人自愿请命要去前线,满怀热血想去成为英雄。很多农民子弟都把当兵当成脱离农村的好路线,因为种地太苦了,当年想参军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战争爆发了,总要有人战死沙场。虽然,死者总是太容易被忘记。 我们太容易忘记一些事。但想把所有事都记住,太沉重太痛苦,人会承受不了,甚至会拒绝真相、否认过去。有人装着忘了,有人真的忘了。久而久之,一些事,一些人,就再也没谁提起,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们看电影,看小说,喜欢正邪分明。要有美好纯洁的王子公主,也要有阴险狠毒的皇后妖婆。好让我们酣畅淋漓的去爱去恨,而不必担心冤枉了谁。 当年的人也一样,以为世上只有黑红二色,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黑五类臭老九们是国家和领袖的敌人,他们就应该被打倒、消灭。才能建立一个纯净而美好的理想新世界。 但现实却是一片混沌,对与错,善与恶,哪有那么容易分的清楚。剧中似乎并没有一个坏人,每个人都被理想所鼓舞,在为祖国奉献青春,不怕苦不怕死,会在分开时流泪高歌。但他们又分成团体和阶级来互相仇视蔑视,他们检举揭发,在批斗会上痛骂自己的战友,有人是真诚的,有人是为了自保。多年后回忆时,真诚者说,我是被理想所欺骗了啊!自保者说,我当时只是为了活下去。 他们是对是错?是正义还是邪恶?或者他们就是我们的父母辈,就是我们,就是最普通的人。如果我活在那个时代,我只怕也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十几岁时的我也一样热血沸腾,铺天盖地的宣传下,我也不可能看清时代的真相,也必然是对着领袖狂呼万岁,然后去批斗自己的老师,参加武斗,破四旧砸烂所有的古董古迹。 这才是最可怕的,当所有敢于说出真相的人都被打倒,人们都坚信自己正义的去做着伤害他人和摧毁国家的事。 几十年后,当我能回头看清一切,我会忏悔吗?还是坚信自己只是单纯狂热,高喊青春无悔?我不知道。 当然,如果我出身不好,那命运可能就是另外一种。被岐视、欺侮、嘲笑……黑五类所记忆中的青春,会和大院子弟们的一样吗?如果看他们各自的回忆录,你能串起同样的时间线,然而,为何却像罗生门一样各自不同? 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已经早已死去,再也不可能开口说话的人。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历史课本上早写明了。 经济上,人民公社大跃进等违背经济规律的激进政策,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收走了农民的所有土地,吃大锅饭,严禁私有经济甚至私产,甚至种果树养鸡鸭都不行,结果没有人敢致富没有人敢赚钱,人人以穷为荣。干部虚报产量,农民连口粮都被上缴导致饥饿。国企效率低下,生产力被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什么都要凭票,国家陷入贫困。 政治上,开始以“阶级斗争为纲”,鼓动人们按阶级成分互相敌视斗争,血统阶层出身决定着你的命运。借用思想幼稚的红卫兵和全民的狂热偶像崇拜,打倒“对领袖不满”的军中老帅和大批干部,而文化科技教育界等知识分子更是变成“臭老九”被岐视迫害,很多人含冤而死。国家陷入混乱,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大家天天上街游行搞斗争。经济军事科技教育被全面破坏,导致中国与世界本来缩小的差距再次被拉大。

这个大背景,在《芳华》中只有街头游行小萍父亲的信等一些侧面展现。但我可以理解,明明课本就写着的东西,何必非要电影再给你全演一遍。作者往往只能讲好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的故事。我们也不能要求所有电影都拍成《活着》,那不也是一种僵化? 所以我并不想批判这部片子。电影很美,最后的歌也很美,举着红旗的少女们很美,月光下的独舞很美。而这美好后是复杂的人性、残酷的战争、落魄的英雄、相依为命的爱人,有着对那个时代被伤害者的同情。我觉得这已经很不容易。 我也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年少时甚至还以为那时代真的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可见一部好电影也会误导人,如果年轻人自己对历史不求甚解,只想听美好光明的童话,不愿看丑陋的阴暗面与旧伤痕的话。

我只是想提醒观众,电影只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故事,而不是历史书。若想讲清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故事,那得用记录片。得召集那一代人每个人都如实写下自己的回忆,合在一起,才能看的清楚。 那个时代,究竟是激情燃烧的岁月,还是冰冷残酷的杀场?或许,每个人说的都是真相,那是一个阳光炽热的凛冽寒冬。有人在炉火前看着外面的雪花,有人却在风雪中饥寒嘶号。

文工团员们其实是那个时代最幸运的人,狂风暴雨吹不入红楼,可以笑闹欢歌,还有时间萌发恋情。而对于那些饭也吃不饱的人来说,那么多的帅哥美女齐聚一处,一同吃饭游泳、吃饺子吃到厌、那是天国吧?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理想世界了。这世界上真的有那样的地方存在吗?贫穷会限制他们的想象力。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也都是幸运的,虽然当年一样受穷挨饿,但相比农村已经好太多了。所以当红卫兵们变成知青,去向广阔天地,他们才看到这世界的真相,才明白什么叫艰苦。他们中有些人永远留在了那里,但更多还是回了城。 我们这一代人,所有生在城市中的,也都是幸运儿。若是生在农村,现在我们在做什么?大概也初中一毕业,就踏上了去大城市打工的路途。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或是去送快递,送外卖,搞装修,甚至去挖煤开矿,得上尘肺病。 最终,靠上亿农民工拿着最微薄的薪水,干着最苦累的活,企业才能以最低成本接下全世界的订单,中国才成为世界工厂,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但这些国家真正的基石,也仍然是最卑微最容易被忽视嫌弃和遗忘的。

又有谁会去写关于这些人的芳华(我承认我是不会写的,别的坑还没填呢,没有那生活也写不出来),就算写了,又有谁要看呢?民工小刘和鱼蛋妹小何的爱情故事?他们自己都是不会去看的。谁要去电影院看自己的辛劳,大家想看的是战无不胜的超级英雄,是灰姑娘只要努力,有一天终能嫁入豪门的童话。 这才是最冰冷的现实。所以我也只是在庆幸,我出生在了大城市,可以一路上好的小学中学,虽然不太用功但还是混进了大学。若是生在农村,老师的文化水平都是高中,再聪明只怕也难考上大学,就算考上大学,不同家庭出身能找到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从投胎起跑线上就输了的好几亿人和他们还没出生就落后了的后代们,我虽然抱以廉价而无用的同情,也真的帮不了他们什么。 这个社会当然不能再来一次劫富济贫穷人翻身,那会毁了这国家好不容易几十年的成果,但如果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最后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富人鄙视穷人,穷人心怀怨恨,那么阶层间的矛盾还会激化。如何解局,需要治国者和民众都拥有智慧。总之历史千万不要重演了,我不希望我们的后代的青春,又投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与战斗。

高中时的我常恨自己活在一个太平庸的时代,只能终日苦读。我那时居然羡慕祖父辈和父辈。可以去经历战争与革命,那才叫青春,才有传奇。 现在想来原来一个人年轻时会那么傻。傻到不懂得战争与动乱的残酷可怕,傻到以为生在那个时代,自己就能成为一个英雄。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在战乱中饥寒交迫,忍辱偷生,而上了战场,也更可能成为无名的枯骨,没有一座碑会记下你的名字。 就算活到抗战胜利,内战又开始了。好不容易战争结束,刚发展几年,又来了残酷的阶级斗争。全世界在发展经济,这国家却在运动与内斗中耗费青春年华。七十年代末的中国,与世界相比有多穷困,经历过的人都还记得。本来和日本韩国等在同一起跑线上,却因为内乱而再次差距被拉大。当时外界看中国,大概就像我们现在看朝鲜。 如果当年不内斗,不折腾,也许中国早几十年就有了今天的地位,哪有日本韩国什么事呢。 人或许可以用“谁年轻时没做过傻事”,来将当年一笑置之。但一个国家的青春期,一代人做了傻事,疯狂的事,伤害他人的事,危害国家的事,真的可以一笑遗忘吗? 如果忘了,是不是下一代人,再也不记得我们曾犯的错和受的伤,然后还要再犯一次,再伤一次? 大家喜欢问:如果你能重回过去,会对当年的自己说什么?你会改变你的选择吗? 而若一个国家能重回过去……你想对当年的人说什么?他们能明白你说的吗?历史是否会有另一种可能?还是宿命般的重演?我们每个人,又会扮演什么角色?

如果让每一个人写自己的回忆录,会回忆他们的青春,可能大家会发现,大部分人的回忆,都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哪怕是身处乱世,战争时期,大部分人所能回忆的,也只有饥饿,流离,苦熬,人与人之间的扶助或算计,都是一地鸡毛的琐事。

没有几人能超出自己的视野,去看到这时代的全貌,他们甚至连当年发生过什么都不知道。一个抗战年代上海沦陷区苟活的小市民,如何去知道千里外会战的惨烈?他们对当时世界的了解,只怕还不如现在能读到更多史料的我们。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然而他们所记得的事,他们年轻时的痛苦愤怒与挣扎迷惘,随着一代代人的逝去,我们却只怕再也无从知道了。 现在的我们,又能真正看清我们所处的时代吗?大概也只有让后人去评说了。 What is a youth? Impetuous fire 青春是什么 激烈燃烧的火 What is a maid? Ice and desire 少女是什么 冰霜和欲望 The world wags on 年华终将老去 A rose will bloom 玫瑰盛开 It then will fade 然后凋萎 So does a youth 青春也是 So does the fairest maid 最美的少女亦复如此 Caper the cape but sing me the song 尽管嬉戏去吧 并为我唱一首歌 Death will come soon to hush us along 死神终将来临 令一切噤声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Love is a task and it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 却永不走味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Cupid he rules us all 我们将自己献给爱神。 ——《What is A Youth》

 短评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2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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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4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7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能抱抱我吗?

12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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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17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20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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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23分钟前
  • MR.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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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26分钟前
  • 宋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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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30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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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32分钟前
  • 西楼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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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35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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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36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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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40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42分钟前
  • 风间隼
  • 推荐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44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48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 推荐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51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56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60分钟前
  • 小心和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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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1小时前
  • 琦殿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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