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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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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17 20:28

详细剧情

  艾莉丝(西尔莎·罗南 Saoirse Ronan 饰)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母亲和姐姐,前往美国寻找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未来。在神父弗雷德(吉姆·布劳德本特 Jim Broadbent 饰)的帮助下,艾莉丝成为了一名售货员,出色的表现和不懈的努力让她成功获得了主管弗蒂尼(杰西卡·派尔 Jessica Paré 饰)的认可和肯定。之后,艾莉丝结识了名为托尼(艾莫里·科恩 Emory Cohen 饰)男孩,两人之间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一场意外让艾莉丝重回故乡,很快,母亲的种种举动使她察觉,母亲希望自己留在这里,留在她的身边。在母亲的介绍之下,艾莉丝结识了善良的吉姆(多姆纳尔·格里森 Domhnall Gleeson 饰),并且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前,艾莉丝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长篇影评

 1 ) 乡愁与新生活

电影《布鲁克林》中有如下几条主要故事线:爱尔兰裔移民在纽约的生活,乡愁与新生活的冲突,爱情。不得不说因为结尾十分钟的剪辑给人仓促结束的感觉,后面两条线表现得虎头蛇尾的,但是这依然是我今年看到的最好看的电影。 考究的服装、音乐、道具 故事时间设定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战后初期。电影中从来没有提到现在是哪一年,可是从爱尔兰商店紧俏的物资供应,舞会音乐和爵士配乐,女士的针织衫过膝裙,加之频频抢镜的尖头内衣,都可以推断出来。 电影原声可以在这里听到 战时的服装过于实用和单调,而战后时尚风卷来,玛丽莲梦露式的性感成为时尚,因而这种凸显女性魅力的尖头胸衣很受时髦女郎青睐。战后流行丰腴身材,我们的西尔莎妹妹在现代眼光中的丰壮身材在当时是很好的。

尖头胸衣

惊喜的眼神

关于有些个让我看了忍俊不禁的道具比如这个上下班打卡器。具体操作办法是上下班各在机器里打一个孔,影片的下一个画面就是插满了考勤卡的墙壁。(其实这个机器现代依旧有,我在日本打工时也用过类似的打卡器。)

这是个上下班打卡器

比如这种铜管系统,电影里是收银系统。“现金和购物清单被放在一个铁质容器里,通过店里的管道系统被送到出纳室,在那里清单会被敲上“已支付”的印章,放在容器内,和应找的零钱一起送回来。”另外也会应用在图书馆之类的地方。

收银系统

关于爱尔兰移民的血泪史 与我们今天这个宽容并包的时代不同,如今提到爱尔兰,大家可能想到宁静的童话小镇和性感的爱尔兰口音,可是一百年前,爱尔兰给世界(其实也就是西方世界)的印象都是负面的,爱尔兰人酗酒(这个问题当今依旧在)、缺乏教养。 上世纪初在西方世界存在这样一个鄙视链,白人最优,拉丁人斯拉夫人次之,而爱人兰人的地位甚至比不上黑人。 (需要纠正亚洲人的一个广泛性错误观点:欧洲人≠白人) 上世纪初,在美国东海岸,为了争夺地盘与财富,也为了保护自己的族群利益,长期以来白人势力范围、意大利黑帮势力范围、爱尔兰裔黑帮势力范围、黑人势力范围都是剑拔弩张的。关于这些内容有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大西洋帝国》,把虚构的情节与各种20年代的真实风云人物都混在了一起非常好看。 到了我们这部《布鲁克林》的时代,在布鲁克林,爱尔兰裔聚居区已经差不多稳定了一个世纪,大家互相帮助,虽然大部分都在做一些社会下层工作,但是一切都充满希望。与其他种群的冲突依旧在,但是经过二战洗礼已经没有一战之前尖锐。电影里意大利家庭的人精小屁孩说他讨厌爱尔兰人,被爸爸拎着耳朵出去修理了一番。

每年仍然有大批新爱尔兰移民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源源不断到达美国东海岸。借影片中人物之口,”甚至不知道爱尔兰那里还有没有人了“。

通过海关 打开希望之门

剪不断的乡愁与新世界的冲击加上突如其来的爱情 走到全新的大世界里,学习一切新知识,有时倍感孤独,这种故事情节放之四海皆准,无论是上世纪进入美国大熔炉的欧洲年轻人,还是现在的北漂上漂。

故乡 爱尔兰小镇

纽约的阳光穿过树梢

意大利小伙子对这姑娘一见钟情。爱情是战胜乡愁的法宝。爱丽丝因为姐姐过世要回家乡一趟,小伙子不放心地请求她与自己闪婚。闪婚可以是很浪漫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离别期间的羁绊与保证,而且又是隐婚,效果堪忧。 姑娘回到爱尔兰小镇,作为见过大世面的又拿了美国会计证书的时髦优秀女郎,颇有衣锦还乡之意,于是如鱼得水,拿到了好工作,送上门来金龟婿。 离开是因为这里没有闪耀的未来,而回来后这里一切都似乎更美好。那个温柔体贴、英俊爽朗的意大利小伙子就好像在异国他乡的浪漫邂逅,在家乡她不需要他。

这小伙子的笑多风情万种

其实一见钟情是最原始的冲动,无关任何财富、地位。 姑娘的脑子还是很好的,她也思考为什么吉姆当初没有看上自己,而现在所有人都在恭维自己呢?商店的恶毒老板娘的揭底成了让她看清事实的转折点,她放弃了故乡带来的种种旧的羁绊与诱惑,回归新生活去了。我们都一样,倾向于在不知不觉中把故乡美化,把真实生活中曾经有的流言蜚语与丑陋慢慢淡忘。 再登上远去的轮船的爱丽丝与第一次出海的那个爱丽丝是不同的。

第一次不安

第二次坚定而成熟,她身后的迷茫的姑娘就像一年前的她。

故事的叙述在这里跳跃过快。可是仔细看看影片结束的旁白,你就明白全片的宗旨在于,有一天,你会好好地接受一个与自己的过往无关,然而却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一个人,开始好好的新生活。 就像影片最后几句话说的这样:

公众号:穆尔登格

 2 ) 选择

年轻的艾莉丝·莱西(西尔莎·罗南饰)因为家乡工作前景渺茫,离开了她的妈妈(Jane Brennan饰)和姐姐萝丝(Fiona Glascott饰),尽管她们舍不得艾莉丝,但还是支持了她的决定。 艾莉丝到达美国后的房东基欧夫人(朱丽·沃特斯饰)是一个挑剔的女人。通过帮助她定居的当地牧师, 弗勒德神父(吉姆·布劳德本特饰),艾莉丝得到了一份工作,在商店里当售货员。开始的时候举步维艰,但艾莉丝不断努力,慢慢使她的主管Fortini女士(杰西卡·派尔饰)刮目相看。艾莉丝还上夜校进修,在当地大学里学记账,她快速学习进步,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一名会计。 在一次社区舞会上,艾莉丝认识了托尼· 费奥雷罗(艾莫里·科恩饰),一个意大利裔的男孩,在做水管工的工作,他们的交往既温柔,又极有教养。但在家庭悲剧的打击下,艾莉丝回到爱尔兰,度过一个短暂的休假。当艾莉丝为参加朋友的婚礼,延长了她的假期,艾莉丝的母亲开始想方设法,让女儿永久性地留下来。她给艾莉丝安排了一些工作的机会,同时极力撮合艾莉丝与一位善良的本地男孩吉姆·法瑞尔(多姆纳尔·格里森饰)。人生的道路被撕裂成了两个方向,一边是她的祖国故乡,一边是她的新生活。同时,一边是她与托尼的恋爱,一边是她对吉姆的好感,艾莉丝必须认清自己的内心,做出最佳的抉择。

 3 )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小城市无法实现的梦想 当人类达到自我实现的时候,也就是充分利用了生命;他对受转瞬之念和不受控制的本能辖制的生命少有尊重之心。自我实现将人拥有的每一种能力都带至最高的完美境地,使你从生命中得到了所有能够从中挤出的快乐、美丽、情感和兴趣;但自我实现的困难在于,他人的要求常常限制你的活动。(略)这样的目标需要极度的冷酷无情和对自我的全神贯注,而这会令人不快,也常常让自己显得荒谬可笑。(毛姆) Brooklyn,是纽约的一个区。 在最爱美剧之一《Sex and The City》中,我喜欢的独立理性睿智喜好独立空间的Miranda生了儿子后从更发达的Manhattan搬去了稍差些的Brooklyn,开始她是不情愿的,后来因为Brooklyn租金更便宜,可以有一个小花园,一家三口躺在草坪上一幕记忆犹新。还记得有一集几个女人去了趟LA,受了一通打击之后回到Manhattan,应该LA是比Manhattan更发达些,有一本书叫《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并没有看过。 就是这样一个连Manhattan都比不上的城市,连Manhattan的skyscraper都没有,但比起Eilis的落后闭塞、机会稀少的家乡Ireland,仍不失为一个梦想之城,所谓人往高处走。 影片一开始,Eilis天不亮就表情呆滞地出门去教堂,和那个在她店里做工的Miss Kelly和另一个店员坐在一起,她忍不住困意打哈欠,却被表情刻薄的Miss Kelly侧目责怪。在店里和那个awful的Miss Kelly一起,是没有起码的尊严的,势利的Miss Kelly对待顾客态度大相迳庭,就跟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模一样,衣着光鲜的才是顾客,衣着寒酸的被像乞丐一样训斥,仿佛买他家东西他就是人间最高法律一样。 我想起中学同学来自农村,妈妈曾背着被子送她上学,在餐馆吃饭时被人鄙夷。(本来就敏感自尊心极强的她,此后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一路拼死拼活直至今天,还因压力大曾经抑郁过。感情也拼,找结婚对象,高级法院啦公务员啦是她的理想,也就是权力。)这事不是常有吗。以貌取人、趋炎附势的势利之人不是多了去了。 而在Miss Kelly店的Eilis就是这样被欺负过来的,一张受欺负的脸。再加上并不能养活自己没有未来,连衣服都是做会计的姐姐帮买的,当地年轻女孩的唯一出路就是打扮漂亮嫁得好就像她的朋友Nancy,而在俗称“心气高”的Eilis眼中,“那些男孩们,打着发油,穿着休闲外套/And those boys with their hair-oil and their blazers." 后半句被朋友打断没有说出的话应该是:“反正我也没太看得上”吧。精神上还是有优越感有追求的她不屑于屈从这个规则,去刻意打扮吸引他们注意。 反正我要离开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留在这里我看不到现在,我要出去寻找我的未来。外面的机会来得很快,我一定找到自己存在。一离开头也不转回来,我离开永远都不再回来。下定了决心改变日子真难捱,吹熄了蜡烛愿望就是离开。就像我听到窗外拉杆箱轮子滚动的声音就蠢蠢欲动。 尽管有刚开始的背井离乡困窘尴尬笨拙想家,后来遇到一个意大利男朋友才有所好转。 比起《移民》中从波兰来New York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身体的Ewa, 她还算幸运太多了。 印象深刻的是在为无家可归的Irish老人举办的圣诞节聚餐上的,Eilis问神父:Why don't they go home?/为什么他们不回家?神父回答: If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a clever young girl such as yourself, there's gonna be even less for men like these. Some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ifty years, that have lost touch with everyone. These are the man who built the tunnels, the bridges, the highways. God alone knows what they live on now. /如果象你这样年轻有才的女孩都没有发展空间,他们这样的人就更没有生存可能了。有些人来了50年了,和老家联系不上了。就是他们这些人建造了隧道、大桥、公路,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靠什么生存。 一个老人唱起爱尔兰语家乡民谣,让人立马脑海中浮现风笛的声音。一群思乡的人眼泛泪花,聊以安慰。 就像我们的农民工,为了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劳动,像被吸干了汁液的甘蔗,老了无法劳作之时,只剩无用的渣子被吐出,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回到凋零破败的农村? 本来以为这样一个关于移民的题材要转化成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后面情节给我惊喜。 姐姐突然生病去世回家奔丧安慰妈妈,并无太多文化写信还要弟弟代写却很明智的水管工男友说:Will you marry me before you leave? Eilis问:You don't trust me to come back? Why do you want to do it?男友说:Home is home./家乡毕竟是家乡。 果不其然,环境是思想的皮肤。人一旦换了一个环境,想法等等一切都变得大不同。 刚一回来,朋友准备结婚,介绍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Jim给她,妈妈也很满意,Jim帮忙操持工作事宜,见了父母,一切顺利,收到丈夫来信也放置抽屉没打开,仿佛忘了还有这样一个存在,呆在家乡有家人朋友找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不用再背井离乡貌似蛮有吸引力。 家乡小镇的沙滩空无一人,完全不象Brooklyn的拥挤,Jim说:We don't really know anything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We must seem very backward to you now. (这话我倒确实听过同样的:“你经常在外面大城市的,是不是看我们觉得很小市民?”) 走在街上,着蓝色洋装白色高跟鞋,戴着太阳镜,挽精致手包,时髦发型,不为某个男人,只为自己的美丽,连打招呼的路人都说喜欢她的打扮。 是啊,跟以前卑微渺小怯弱无光彩的自己相比,现在是找到自我站稳脚跟的自信笃定从容和有底气,怎能不从心底散发光芒。 姐姐生前曾工作过的会计部门让她去帮忙做事,妈妈诚惶诚恐催促她快去,她却淡定地说:“他说什么不重要,我又不是那里的职员。我要去也只是帮个忙。/It doesn't matter what he said. I'm not an employee. I'd be doing them a favor.” 话语间全是职业女性的自信和自我掌握自己命运的骄傲和尊严。 跟 Jim date的时候,她注意到Jim: no hair oil, and that's not a blazer, it's a sports jacket. /你没有上发油,还有这不是休闲外套,这是运动夹克。 (小城市青年受从布鲁克林镀金回来的女孩影响努力所作的时尚转变。) Jim 说:It made me think that my life must seem very easy to you. I run my father's bar, going to live in my parents' house. I know what that must look like from the outside. But it doesn't feel like that. I've never been anywhere. I have never even been to England. But I'd like to see London, and Paris and Rome. New York. It frightens me , the idea of dying without ever leaving Ireland./或许在你看来,我生活地非常容易,接管父亲的酒吧,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我能想象到外人是怎么看待这一切的。但其实并不是那样。我从没去过任何地方。我甚至都没到过英格兰,我想去看看伦敦 巴黎 罗马还有纽约。一想到我这辈子可能都踏不出爱尔兰,就觉得可怕。 (小地方富二代也是有梦想的有志青年。)女主说:I am glad./(这我就放心了),然后就去见父母了。 下一步顺理成章就是Jim该求婚了,女主好像也放下了一切戒备准备托付了。 就在这时,Miss Kelly适时出现,女主瞬间皱了眉头,仿佛以前的一切压抑和没有尊严等记忆又回来了。结果那个"terrible old bitch"就开始在那八卦嚼舌根,再也无法忍,赶紧订票。比起尊严和开心自信地活着,一个好条件的男人也瞬间可以放弃。生活环境才最重要!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忘了这个镇是什么样了。 家乡在你思乡的时候是美好的,可是当你近距离地跟它接触,发现它还是以前的样子,无法忍的那些地方仍然依旧。 本科毕业的时候,有很多人回到家乡,我知道这个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年8月,在一个中学的校长办公室,周围是一些拿着各种证书和资格证等着签合同的男老师,根本不用思考就离开了。 同样一个8月,研究生毕业,我准备去外省上班,抛下狠话:我走了再不会回来。妈被这句话伤带着眼泪没去送我。去车站坐车时,家人送我,因为一句话我把伞低下遮住准备飚出的眼泪。 这个普通话都不怎么讲的城市留不住,一件件让人窝火的事情都让人恨不得立马买票逃离,逃往自由的乐土。高铁站火车站就这样来来回回地迎来送往,N个春秋。因为要的不是安逸,而是精神,活得象人的样子。 现在依然如此,办事仍然是熟人关系,医院仍然不排队叫号,乱糟糟挤作一团,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都仿佛权力大过天。行政服务大厅,仍然有人给办事工作人员丢烟说好话,办事依然像求他一样看其脸色,忍受故意刁难,习惯了一切方式自助的不会再忍受这个。另外更不用说《神探夏洛克》清一色的国语场了。 之前看了一篇文章说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平均智商差别,作为一个秉持环境论的人来说这个是相信的。 大概是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一直影响我蛮久:《离家的人最有出息》 在英国,有人曾统计过,最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绝大数是生长在外面的人,以“创新”著称于世的美国人,很难找到一生固守一地的,所以人们讲美利坚民族是一个“无根”的民族。 一个人要有所创新,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素质,即识、胆,才。识,指的是眼力,对事物的洞察力,敏感性; 胆,指的是魄力,敢于探险的精神;才,指的是智力、文化水平、技艺、方法。三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这三方面素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具有的信息量,而信息量的多少,与其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流动性有很大关系。一个人如果长期在一个相对不变的环境中循环往复的生活,没有新信息激发他去思考,去比较,很容易思想僵化,更难有预测未来的能力。相反,一个人若生活在无限广阔的天地里,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里,接触一些新的信息,“摩擦生热”的法则就会发生作用。他可以思路大开,把自己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东西加以比较,找出规律,并以预测未来,发现社会的“大趋势”。因为社会总是处于平衡的运动中,某个地方的今天往往是另一个地方的明天。 一个人走向四方,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要加以解决。要适应新的环境,这就激发了他的求知欲,学习学习,在学习就会成为一种天职;与知识丰富的人一起工作,可以培养他的竞争力,进取心,好胜心,就会培养他的追求,以获得胜过别人的能力;新的知识的输入,不仅增大他的知识储备,而且使他原有的知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知识膨胀,广泛的社会交往时她思路开阔,乐于接受新东西;工作,职业,和地点的变化,加强了它对环境的适应性,有利于对变化无常的社会做出反应。远离父母,使他失去靠山,养成独立生活的习惯,有利于培养决策能力和果断性。选择职业自由度的加大有利于用其所长发挥自己的优势。 在现代社会,衡量人才的标准不仅是他的知识存量。更重要的是他的创新能力,如果一个人不把他所掌握的只是当作创新的源泉,他对社会将是一个废才。 在未来的时代,我们不可能在父母的保护下生存,血缘关系的脐带不可能给我们输送生活的养料,家庭的地位不可能在决定我们的地位,救生圈不可能再是关系网。不应再把自己禁锢在家庭的脉脉温情之中,不应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骄傲或自悲,我们这一代应该把爱的重心由家庭转移到社会,冲破一切狭隘的观念和束缚。 在几个城市生活过,感觉还不够,迁徙上瘾,做一个波希米亚人云游四方挺不错。哈哈 总之,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P.S. 社会有时倾向于压制年轻人,一帮“前辈”占据高位,贬损他们,愚民他们。但年轻人只要稍微给一点机会就会觉醒,不再接受其给予的一套,利用身边资源茁壮成长,所以敢不敢给年轻人机会,因为未来终究属于年轻人。

 4 ) 小说与电影:一份分析报告

一、结构与布局

1.在小说开始,科尔姆•托宾“详尽”描写了这个爱尔兰小镇的生活,虽然他的写法非常简单( “自由间接问题+对话”),没有过多去描写风土人情,但他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延伸了某些感官,读者好似也曾在那些街道、店铺和居室内留下过身影。

电影省去了这些按理说非常需要的背景,开始便是一个动作:艾丽丝将要去美国,向凯莉小姐辞职。而在小说中,艾丽丝做出这个决定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

2.小说开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伏笔,为之后艾丽丝与吉姆的爱恋埋下了伏笔。艾丽丝陪同女友去参加一次舞会,认定吉姆会邀请他跳舞,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个伏笔对于理解艾丽丝从美国回来,为何会陷入与吉姆的恋情将有巨大作用。

但很可惜,电影将其删去了。故而,导致在电影最后,观众很难明白艾丽丝既然已经在美国结婚了,为何还与吉姆发展恋情。

3.小说留给艾丽丝再次回归爱尔兰的篇幅其实只有40页,约占1/5;但电影差不多用了1/3的篇幅来讲艾丽丝回到爱尔兰的这段生活。事实上,不只篇幅延长了,而且加了一个“意图明显”的结尾:再次前往美国的渡轮上,艾丽丝向另一位第一次前往美国的爱尔兰姑娘传授经验。

分析:以上三点改动实可理解。因为电影需要通过动作来推动剧情发展,尤其是保留那些将带给观众情感冲击力的剧烈动作(如离别),尤为需要。同时,影像也很难将一种情调、氛围赋予故事,背景的描绘则需要花去很多时间,这是电影所不允许的(而电视剧可以做到)。至于最后将片段扩展,无非是为了结尾艾丽丝回到托尼身边显得“更动人、更合理”。

二、情感与形象

1. 科尔姆•托宾通过“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使得语调在某种程度上既在人物之外、又在人物之内,这使得小说浸润着一种淡淡的情绪(想想伍尔夫的小说)。虽然电影要还原这种语感,太难(需要克莱尔•德尼式的感觉影像),但让人诟病的是,《布鲁克林》陷入偶像剧般的过度抒情中:想想艾丽丝在前往美国的渡轮甲板上,影像使用的柔光,让场景看起来很假;还有电影中使用的抒情味很浓的弦乐,旨在感染观众情绪,但其实用一些节奏感明快的鼓点会更好(如很多英剧中使用的,如《卡罗尔》的配乐)。

2. 正因为“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小说因而产生一个悖论:也即作为女主角的艾丽丝虽然着墨最多,但却是形象最为模糊的一位;相反,围绕在艾丽丝周围的人物虽然只有简单几个动作、几句话,形象却个个鲜明。
(扩展阅读:叙述悖论"http://book.douban.com/review/7701245/")

电影中的情形正好相反。由西尔莎•罗南饰演的女主角形象是鲜明的,电影正是围绕她展开的;但那些周边配角却只能偶尔瞥见身影。这一方面是电影本身特质所致,同样也反映出导演水准。

3.正如上条所言,小说中的艾丽丝其实是一位内向、情感细腻、又未经太多市面的小女生。相反,西尔莎•罗南棱角过于鲜明的脸已经破坏了这份想象,虽然电影中的艾丽丝有时也会怕生(初到美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外向的人(如一开始的“直接”辞职,小说中则有长段的描写来刻画她的犹豫;对托尼求爱的主动接受、性爱的发起者等)。这种转变当然可以看成是导演出于自身创作的诉求,但撇开原著不谈,电影所塑造出的这位女性形象其实是淡薄的。观众需要借助的是一些外在手段(比如别离、死亡等动情时刻+煽情的配乐)来感受角色的情绪,以获致一个完整形象。

4.问题就此而来。电影中人物的形象,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表演形成?一些杰出的电影已经帮我们做出解答。在法哈蒂与达内兄弟的电影中,人物的象形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演员演技完成,更多的已经在故事的情境中形成。比如法哈蒂的电影中,人物形象往往通过陷入的两难抉择形成。
(扩展阅读:表演悖论"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688226/")

三、小说与电影

小说与电影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欣赏方式自然也不同。一个不断将影像比对文字的观众,无法对电影获得真切的体验。“忠实原著”的说法不仅是对原著小说,也是对电影艺术的侮辱。电影显然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只有当我们看不见一部电影的创造价值之时,我们才该回过头去将其与原著对比,看看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而这,应当作为对《布鲁克林》这部电影的正当举动。

 5 ) 心归何处

在大皇后区离家很近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家电影院,于是和好友赶着周二的6刀特价,窝在空荡荡的放映厅里就着免费的咸味爆米花看完了Brooklyn。《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的大喊new york, new york好像还在昨天,50年代繁忙的大西洋上,另一艘船又承载了一位爱尔兰姑娘的美国梦朝纽约进发。

就像无数小镇姑娘一样,Eilis的生活简单平静同时又缺少激情。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出众的美貌与开朗的性格,Eilis只能为势力刻薄的面包店老板娘工作,就连去跳舞也只能在成双成对的舞者中孤独的默默离场,如此乏味的生活最终让她来到了brooklyn,从一个天真又不善交际的女孩变成了时尚又大方的都市丽人,并且收获了爱情。典型的美国梦剧情。紧接着导演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来动摇它。

从大都会镀过金的女孩子回到家乡,无论是在《萨布里娜》还是在Brooklyn中都光鲜靓丽,散发着与小镇与众不同的魅力信号,体面的工作与高富帅的情人接踵而来。Eilis是如此的幸福,以至于沉沦在家乡的脉脉温情中不想离开,直到刻薄的老板娘的出现提醒了她小镇生活的另一面,平静与安稳的面具之下包含着狭窄的人际圈中狭隘的人性与一成不变的日复一日。所以在灿烂的北美阳光下女主角重新站在了Brooklyn的街头。这里是她选择的家乡。

我想大概每一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都体会过Eilis的纠结,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带来的孤独感与不适应对于生活在东方文化之下的亚洲人而言可能更甚于她。磨合期过去之后都或多或少成为了当地的一份子,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然而内心的归属感究竟如何大概只有本人才能体会。记得一个已经离开纽约回国了的朋友曾经说过,没来的时候总觉得这边像是别人家的饭菜,哪里都好,等到真来了以后反而感觉自己像是在漂着,无比怀念国内的热热闹闹。此心安处是吾乡,即使这座城市汇集了大概地球上各个国家的人以及人类发明出来的一切声色犬马,没有温暖与爱也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场。我想如果不是Eilis已经结婚的事实被坏心的老板娘拿来威胁她,那么很有可能Eilis将会留在家乡。人对于熟悉的环境与舒适安稳的生活的渴望之大甚至让Eilis几乎抛弃了远在纽约让她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丈夫。还好有那个邪恶的老板娘,最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当初自己要离开这里。莫忘初心,对于孤身追求理想的人们来说这几乎是唯一坚持下去的动力。如果活的开心,有谁会愿意吃苦,选择了吃苦的人都是因为她们并不能从现有的生活中得到快乐, 因此带着期望离开,追求理想中的幸福的一丝踪影。Eilis在他乡得到了她曾经渴望的一切,当然这是导演的理想化安排,大部分人都在现实的打磨下不断妥协与继续努力,可是我想她们也许并不遗憾后悔,经历过,成长过,总归有所收获,没有虚度光阴,学会了怎么更开心的生活。

《定风波》序中苏轼问柔姬,“广南风土,应是不好?” 柔姬对曰:“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6 ) 布鲁克林 你就是自己的故乡

再有几个小时,这一年就又过去了。想起了社交网络上那个段子,估计最后一波“Kelvin”和“Rachel”也已奔回被唤作”狗剩”和“二丫”的家乡途中。故乡之遥远,自比不上电影《布鲁克林》里描绘得那样重洋远隔,但京沪广深的你我,何尝不是第一次少小离家,就把故乡永远抛在身后,自此后,每次“回家”就是一趟越行行越远的征途。
 
在今年颁奖季,《布鲁克林》算不得是什么大电影,如果不是天才少女西尔莎罗南贡献了非凡演技,再加上20世纪初的爱尔兰和布鲁克林风光着实清新明丽,《布鲁克林》不论从文艺还是商业的角度,都略显寡淡无趣。但看完电影,竟放不下的又网购了一本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薄薄一本,返乡飞机途中正好翻完,小说情节其实与电影无二,只是细节更丰富细微,牵动“异乡人”感同身受。
 
《布鲁克林》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偏居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的少女爱丽丝要去美国生活,她告别了母亲和姐姐,来到了布鲁克林区,挤进了一家少女公寓,以百货收营员身份开始了新生活,思乡的苦闷被新鲜的生活填满冲淡,舞会遇上移民自意大利的小伙儿,恋爱憧憬美好未来。如果不是姐姐病故的消息不期而至,她仿佛永远不会面临返乡和留下的选择:故乡依旧,而布鲁克林的爱丽丝已不是当年的恩尼斯科西少女。
 
作为商业电影,《布鲁克林》故事的确太清淡,一个平凡姑娘的一小段生活,一点乡愁和一点困惑,于他人能激起多少波澜?就像电影里描述的那些更早到美国又回不去的爱尔兰工人,他们留下了布鲁克林建设的痕迹,一生漂泊不语人知,最后不过融进平安夜被布施的三两杯苦艾酒。旅人都如针脚,缝在了历史的背面。
 
《布鲁克林》动人的那部分,可能也刚好也来自作者对平凡主人翁真挚朴实的同情与赞美,这种感受读小说时更强烈。作者托宾出生在恩尼斯科西小镇,又曾在布鲁克林的纽约大学任教,他写的既是同乡往事,想必也投射了自己的影子。而这些细微的情绪,对五十年后继续经历城市化进程的我们来说,一定能找到熟悉的接头密码,原来一代一代离乡奋进之人,都有同样无法寄托的别绪与乡愁。
 
电影开篇有个细节,是爱丽丝乘海轮去美国,颠簸在风浪之上,然而比汹涌海浪更吞噬人的是初次离家面对陌生的恐慌:陌生人的善意和敌意,都一样让人无所适从。我记得我第一次离家也是顺江直下,三天两夜的江轮飘荡去上海,而更深刻的记忆是第一次坐飞机,大四在报社实习,我被领导吩咐了单独出差福州,取票、安检、登机,一步一步都紧张地跟在别人后面学样,飞机上不知道怎么系安全带,就打个结用手捂着飞了一程;哈哈,现在想来就剩有趣了。
 
《布鲁克林》的后半段其实有点坍台,爱丽丝的人物形象因为犹疑而失光彩,还好西尔莎罗南一脸朴实无辜挽救了人物的“绿茶”。让爱丽丝纠结的表面看是情感,两个同样优秀的男性并无品格高下之分,实则一个代表了保守的安逸,一个代表了浪漫的未知,在时代洪流中,个人的情感皈依被作者有些简单刻意地弱化成生活方式的符号。电影改编倒有一处华彩,是爱丽丝面对故乡道德标杆凯利夫人诘难时,那句满脸通红的回应:“我差点忘了这个镇子是怎样的“,促使我们迈步向前的,从来都是那双刻意拉住我们的手。
 

“她回布鲁克林了“,爱丽丝知道,多年后,这句话会对听到它的人意义越来越浅,对她却越来越重。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最美好的。爱丽丝歪头靠在墙边,迎接马路对面的托尼,不远处就是托尼给他们许下的大房子——现在还是一块空地,将来就是他们的王国。未来之所以让人期待,不是因为必然美好,而是充满未知的希望,而这就是让我们奋不顾身地一次次从狗剩、二丫的家门走出,志气满满变身Kelvin和Rachel的原因。
 
写下这些时,春节的暖意已将故乡装点得热烈丰满,和爱丽丝的恩尼斯科西小镇相比,我们这代人的故乡少了田园诗意,多了躁动不安。“故乡”好像不只是个地理概念,也是个时间概念。当我们返乡时,陌生的亲邻有如凯利夫人一样代表着昨日的道德准则,而信息时代的裹挟,他们又前所未有把你所飘荡的大城市视做财富和成功的希望。“物是人非”似乎已经不足以描述那种奇妙尴尬的陌生,而终有一天我们可能会明白,有关故乡的记忆和情感其实承载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就是我们自己的故乡。

PS:给大家拜年,万事如意。

 7 ) 爱尔兰女孩儿初长成——北美新片《布鲁克林》漫谈

爱尔兰女孩儿初长成 整部电影看下来,在正式进入颁奖季的11月,各大提名潜力股影片扎堆上映期间,在那些真实故事或者真人经历改编的沉重电影当中,这部有关爱尔兰移民爱情故事的影片,单纯的令人疼惜,亦如女主角给观众的第一印象——《布达佩斯大饭店》中,那个可爱的蛋糕女孩儿:西尔莎·罗南。

据说之前的英国影片《青春作证》也曾邀请西尔莎·罗南出演,但是档期原因而错失了。而这部《布鲁克林》,更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舞台,父母都是爱尔兰人的西尔莎·罗南出生在纽约,后又在伦敦生活的她,很早就爱上了跟父亲相同的职业,成为一名演员。出道以来她并不着急,而是冷静的等待机会。这一次本色出演爱尔兰女孩儿,她更是沉稳老练,影片中大量的人物特写,透过她丰富的情感演绎,令人物鲜活又不失沉稳,从一个小镇走出来的女孩儿,到一个时髦健谈的纽约姑娘,她的表演可谓是渐入佳境。 影片中的女主角:艾丽斯,遇到的两位男士也都是令人无法拒绝的优秀。一个是意大利小伙儿:托尼,由艾莫里·科恩饰演。虽然土气,但是却憨厚诚恳,他的出现,令孤身一人在布鲁克林的艾丽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生活也有了数不清的新节目:看电影、逛游乐园,拜见对方的家庭成员,这一切都让不她应接不暇,突然之间,她和这个城市有了联系。 而回到家乡后,遇到的吉姆,由多姆纳尔·格里森饰演。他是众人眼中的高富帅,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梦中情人,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令回到家乡的艾丽斯仿佛生活在梦境中,一切都那么美好,她甚至想把在纽约发生的一切都忘记。本身也是爱尔兰人的多姆纳尔·格里森与西尔莎·罗南站在一起,只能说,阳光好刺眼,两位典型的金发碧眼爱尔兰人并肩而立,英伦的气息扑面而来,照片都散发着青春的光芒,只想对他们说:在一起。

多姆纳尔·格里森在采访中多次提到,西尔莎·罗南的表演非常细腻完整,令人痴迷。而年纪尚轻的西尔莎·罗南(1994年生人),被问到将来希望在哪生活时,她坦言自己马上就要搬去纽约定居了,那里不仅仅是她出生的地方,繁华的一切都令她激动不己,感觉自己的生命里流淌着纽约的血液。 回到影片,故事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主要围绕女主角:艾丽斯,讲述在上世纪50年代里,大批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爱尔兰移民的生活经历和爱情抉择。影片2015年1月在圣丹斯电影节举行首映,首映的第二天,福斯探照灯开价900万美元取得了北美发行权,该片还获得2015年温哥华国际电影节的观众选择奖。影片的商业潜力和观众认可,主要来自两层面: 诙谐幽默的生活细节 和 移民时代的乡情共鸣 (以下内容涉及剧情) 首先,同样来自爱尔兰的导演:约翰·克劳利,以《男孩A》而名声大噪的他,这次只是单纯的讲述爱尔兰民族的故事。虽然大背景是充满时代色彩的沉重,大批的爱尔兰人漂洋过海,到美国去谋求新生活。但是他通过人物的个体性,找到了突破口。一个性格内向,甚至有些羞怯的女孩儿:艾丽斯。如何在家乡饱受冷落,不得不去纽约开拓自己全新的人生。 由于父亲的早逝,可怜的母亲由家里的大姐一力照顾,并为她这个唯一的妹妹,铺好了未来的路:她求助纽约的亲戚资助艾丽斯念夜校大学,在百货公司柜台打工,寄宿移民家庭。面对这一切未知的安排,艾丽斯只能放手一搏,因为在这里,她同样一无所有,只是面包店里,一个被女老板欺负的小女孩。 无论是小小的一箱行李,等不及送行就离开的母亲,还是依依不舍的姐姐,亲情的牵绊一直是艾丽斯心灵的港湾,犹如每一个出国留学的孩子和家庭。在轮船上的几天几夜,犹如噩梦一般,但是同宿的女生教会了她,如何将自己打扮的漂亮,谈吐自信的走过海关,像美国人一样思考。这里的三个要素,虽然有些符号化,但是依然是大多数人们亲身经历的体验。 初到纽约,土里土气的艾丽斯无法融入寄宿家庭的用餐对话,她不知道肥皂还有不同的品牌,更不懂这里的女孩儿都在忙些什么。而随着她开始恋爱,寄宿家庭中的奶奶,犹如长辈一样的信任她,给了她有单独门房的地下室单间。还提醒她第一次跟男朋友去海边,得小心不要成为最后一次。一众同居的姐们,更是个个教她打扮,坦诚的给她忠告。逐渐的,艾丽斯的纽约生活,从思乡的哀怨女孩,变成了姐妹中的焦点人物,而同意大利男孩儿的相遇,更是让影片走进了爱情喜剧的节奏。

片中的笑料层出不穷,当众人指导艾丽斯如何优雅的吃意大利面时,旁边的姐妹还吓唬她,如果你掉了这勺意大利面,你就是把他的父亲、母亲,以及全家的意大利人颜面给毁了!搞得艾丽斯去到托尼家吃晚饭期间,只能以慢动作的方式吃面。而托尼家最小的弟弟,爆出的那句:我们家人向来不喜欢爱尔兰人。更是令人捧腹不止,不断坏事的小家伙,在被带离餐桌不久后返回,不情愿的对艾丽斯说:“I’m an idiot.”,结果被老爸敲了一下脑袋,又补充了一句:“I’m a rude idiot.”,简直是笑点不断。 导演对影片节奏的把握极好,离开家乡之前的艾丽斯,有一个望着朋友和舞伴远去的特写,挂在她脸上的,有憧憬羡慕,也有暗自神伤。而同样的长镜头,也出现在纽约的爱尔兰人圣诞聚会中,当听到有人唱起家乡的歌谣时,艾丽斯是默默凝视并落泪的。然而之后在舞会上,邂逅了意大利男孩儿托尼之后,艾丽斯的纽约生活变成了快进的节奏,她开始出入娱乐场所,夜校下课有人随行,她不再孤单,更慢慢体会到了,什么是“爱”。这一切的变化,都是通过细小的生活场景和人物对话中流露体现,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还有些感同身受。 然而,接下来影片的后半段,急转直下。大姐的突然病逝,打破了一切。悲伤之余的艾丽斯,开始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不同的思考。这一次,生活确实对她开了个玩笑,再一次回到家乡的她,突然拥有了一切。每个人都因为她从纽约回来,而对她改观。她接替了姐姐的体面工作、阔绰酒店继承人的追求,还有母亲殷切的期待,她无法拒绝这样梦幻般的生活。前后两段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艾丽斯身上是矛盾的,在纽约度过第一个冬天的她曾说,感觉这一年发生了好多事,初到纽约的经历,好像过去了好多年一样。而当她在纽约隐婚的事情,被恶毒的面包店老板娘得知,企图戳穿她的时候,她情急之下,也只能是说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在纽约一切好的,让她忘记了家乡的一切。

相信每个观众都会假设,如果没有别人的介入,艾丽斯还会不会选择回到纽约,但是其实这只是一个时限。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但是终将面对事实。鼓起勇气,离开母亲,回到纽约的艾丽斯,是坚强自信的。她了解了现实和梦幻和区别,她选择了自己创建的家庭,而不是因为物质和虚幻,固步自封。虽然托尼只是个小小的水管工,但是他待艾丽斯如挚爱,有着意大利人的浪漫和温情,当然也留着冲动的血液,威胁弟弟帮自己写情书的部分,令人想起了《教父》中的意大利族群,也同样是纽约布鲁克林区的重要的移民群体。 影片对情感的处理,皆是滞后的,大量的特写镜头,关注角色的内心表达, 更多原声音乐的延续,延长了人物的心声。西尔莎·罗南的演绎没有丝毫重叠,每一次的悲与喜,都是不同方式的呈现,无论镜头停留在她面前多久,她都没有怯场,而是笃定的演绎,承接变化。她在采访中说,自己不断地去揣摩,那个一张船票,人们会“消失”的年代,只有信件的往来,那样的生活方式是完全不同。

豆瓣有人放上了一句作者对乡情的描述,说到:“真正心碎的经历,是你怀着思乡心切的情感回道故乡,却感觉到格格不入时,不是家乡变了,而是你自己变了。”,相信这句话,刺痛了很多新移民和迁居大城市的年轻人。影片中规中矩的从一个鲜活独特的小人物入手,展开了大背景的移民时代故事,结尾处艾丽斯给予另一个初涉纽约的小镇女孩儿的忠告,再一次点出了影片的主题。 影片最后艾丽斯背靠高墙,身后就是标志性的布鲁克林大桥,这里是她人生的下一站。每一个离开家乡的人,都将无一例外的经历心灵的蜕变,从不安失落的离家者,变成独立坚强的城市人。脱下的是不安与自卑,换上的是自信与魅力。人生的十字路口,选择留守还是创造,没有对错,只有无悔。 2015年11月27日 小玄儿记 ----------------------------------------------------------- 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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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评

人在故乡为异客。

8分钟前
  • 柏林苍穹下
  • 推荐

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9分钟前
  • 白日美人_S
  • 力荐

电影明显被分割成了两段,前段的乡愁描写的不错,若全片是在布鲁克林的遭遇会好很多。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打拼,可惜剧本没延续这个元素的深入分析,转而扩充内容,着重谈恋爱什么的。是部让演员有发挥的电影,罗南也确实表现不错,但这电影没啥其他更多的优点。

10分钟前
  • 帕拉
  • 还行

“我已经忘了这个小镇原来是什么样子了” 当你开始挂念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已经属于那里。情感充沛的一部电影,女主在电影里外都成熟了好多,结尾收的简单了些,总觉得故事不该就此打住,意犹未尽……喜欢台湾译名《爱在他乡》。“我想现在就说再见,只说一次。”

14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无趣。各方面都平平,一点新东西也没有。罗南演技OK,但不戳人心口,跟奥奖影后级还差着些“非她莫属”之感。【看了<房间>里布丽.拉尔森的表演,可以肯定罗南要去奥斯卡上打酱油了

16分钟前
  • 匡轶歌
  • 还行

故事简单,却让人洞见世界的状态——没有恒久的乡愁,只有身份的转化。多数涉及发源地概念的作品都工于讲述迷失,托宾却指出了状态的暂时性,哪怕是人类这样善于抛下情感锚链的生物,也画不出可以永远联系过去和未来的航线,迁移便意味着选择和失去,这才是大部分都市异乡人的平淡史诗。

18分钟前
  • CharlesChou
  • 推荐

四星半。简直就是美国的移民广告:异国的思乡之情无论多强都会被你所谓故乡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所以你要是跑路到了美利坚就千万憋回去啦。西尔莎·罗南再次展现出了超越同辈人的成熟演技,摄影、服装、布景的年代感营造的非常成功

21分钟前
  • 舌在足矣
  • 力荐

跟Room观感一样,喜欢之处和遗憾之处都很明显,也同样都是表演抢眼,艾莫里·科恩很有魅力。女主最后怎么选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决定无关男人无关其它外界因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才是重点。

22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推荐

整整两代中国的年轻人,都缺乏这样一部电影,去讲述他们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

24分钟前
  • 张小北
  • 力荐

前半段布鲁克林那里真的很好很好,简直要成为年度最爱了,可惜后半段一泻千里·······

26分钟前
  • 银谷
  • 推荐

关于爱情和乡愁的电影,美得就像打了一层柔光。两男一女三位主角都选得很好,女主演活了女性漂泊异乡的每个瞬间。今年看过那么多渣男电影后遇到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主,我都替剩下一个感到惋惜~

30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

31分钟前
  • Sally赛C
  • 推荐

虐死出国单身狗ToT

35分钟前
  • SingLesinger
  • 推荐

走,不要回头。

39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罗大佑《家》

41分钟前
  • 哪吒男
  • 推荐

说白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你一个人跑到异国留学,没房没车没朋友,半夜看着家人的留言自己一个人哭。而忽然放假回家,家里有朋友有工作还有个小开追你,然而你虽然动心了但是毅然决然地又离开了家,内心呐喊着,我男神还在贵国我得回去【。

45分钟前
  • 西米子
  • 还行

【B】“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是中心台词,即使再思乡,见识过大都市的繁华便再也无法回归那个落后乡镇,Eilis最后对母亲的告白,其实很虚伪。可惜除了女主外一切都构筑的太平面,小镇与曼哈顿的落差就靠一个三八来体现,难怪热评第一条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了。

47分钟前
  • 掉线
  • 推荐

演出了故事的壳子,没拍出托宾的氛围内核。女主的表演很具真实感,效果却并不隽永。毕竟对太多同样只身去国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而言,爱尔兰人的同乡网还是太幸福了。中国人的挣扎要更底层更艰辛得多。

48分钟前
  • 艾小柯
  • 还行

罗南长大了演技仍旧令人惊叹,可以说是她构起整部电影。导演也和观众一样爱她浅蓝色的眼睛,在特意拉长的特写凝视下,真的会被情绪带走。虽然从头至尾都谈不上有很大波折,结局也预料得到,但这个漂泊异国的女孩,她忐忑、不安、犹豫,想找个依靠,却放不下家乡,多细腻动人的一个故事

53分钟前
  • 米粒
  • 推荐

好奇如果没有那位刻薄大妈中途跳出来揭底这姑娘会怎么抉择。

55分钟前
  • vin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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