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典型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不需要征求本人同意的例子。不知道这个电影故事背景的人可能会觉得它只是一部悬疑片,讲述了一个父亲如何在法国马赛帮助他女儿洗脱罪名,吃了多少苦。但其实这个故事是根据美国惊天跨国大案Amanda Knox 的案件改编的。这个案子在美国和欧洲都很有名,纪录片有拍过很多,随便搜一下都能看到。因为是一个很曲折的案子,历时很久。
Amanda Knox 本身是从美国去意大利念书,室友突然被杀,她和她男友最初被认为是第一嫌疑,也曾被判入狱,但后来几经转折,她终于被放出。因为在意大利审判,开庭,取证,而主人公却是美国人,可以想象她本人的家庭多么焦急,但作为普通人,真的是很难使上力气。《静水城》这部电影其实对此描述得很好,即使片中的父亲经历的挫折并不一样,是杜撰的,但那种曲折和无力感绝对是相似的。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欧洲看女儿,想一切办法证明她的清白,但这位父亲只是蓝领阶层,并不富裕。而且片中也提到了父亲本身也是有很多问题,最终给人的印象是有父必有其女,又是一个遗传的结果。
现实中本片的曲折原因之一是,Amanda Knox 本身确实是生活中有很多个人问题,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不是很乖,并且她的男友做的一些证词对她不利,而且后来第三个嫌犯的DNA又跟现场的不匹配。
影片最终的结论也与真实情况不同。片中阿比盖尔·布雷斯林 (Abigail Breslin)出演的Allison最终被证实确实是指示别人杀了自己的室友,但现实中Amanda Knox 从未承认过,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Amanda Knox 与室友被杀有关。她始终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Amanda Knox在《静水城》发行后,也接受了很多媒体采访,表示《静水城》的电影创作者、导演、卡司和片方都没有跟她联络过,也就是说这个故事虽然根据她的故事改编,但加入了很多其他杜撰的内容,并没有征求她的同意。可是从法律上讲,本片确实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也没有任何名字与Amanda Knox案件里相同,甚至案发地都是从意大利改成了法国。可是,只要知道Amanda Knox案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她的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太大又太独特了。影片的结论的确会再次让人怀疑Amanda Knox的清白。
不过,正如之前说的,不管Amanda Knox及家人如何提意见,她能做的只能是接受采访表示她不知情本片,也没有人找她征求意见,更不同意本片的结论。可是她没办法告片方,影片不仅上映,还有参与戛纳影展。马特达蒙的表演也受到好评。
微博上前几天说的操场案也是一样,如片方像这样去改编,即使下了与现实不同的结论,也是完全可行,不需要跟当事人打招呼的。
这个片目前已经可以在线点播
《静水城》存在电脑里一段时间了,假期终于看完了,不吐不为快。
一,父爱如山,即便是个文化层次很低的建筑工人,他曾经走过弯路,但他对女儿的爱始终。他粗糙的外表下有颗细腻的心,他爱女儿但是他不懂女儿、不了解女儿,他以为女儿还是那个“baby girl”,他对玛雅的疼爱,一开始应该是来自对女儿的愧疚,将对女儿的爱投射到了这个九岁女孩的身上,在他心里,20多岁的女儿还是那个九岁的女孩。父亲凭借着对女儿的爱,五年里往返于两大洲,到陌生的文化环境里,只为探视女儿。他心里对女儿是有一股美好的相信的。所以当他明白真相后,可爱女儿的幻影破灭了,虽然接回了女儿,但他熟悉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二、父亲虽然鲁莽、愚昧,但有基本良知。女儿真就是一混账,缺少良知,十分自私、利己主义。她所谓的爱,其实就是服务于她的。一旦对方不能有利于她,她就立刻揭开面纱,露出獠牙,惩罚“背叛者”。她将丽娜的名字刻在手腕处,真的十分讽刺。通过那些法国人的讨论,可以了解她是如何“屠杀”她的爱人的,这女的内心没有道德感、没有责任感。每次她说“I`m sorry”,都十分虚假。电影到一半的时候,她那表现十足的欺骗了父亲、欺骗了观众,让大家认为她是冤枉的。她如果真为丽娜的死感到抱歉,会不惜一切利用父亲翻案?她内心绝不会有丝毫忏悔和抱歉,她只是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脱罪。她假惺惺的表演,欺瞒世人,大约也想骗自己,让自己认为她是无辜的。电影最后她和父亲谈起玛雅,她也不会为父亲逝去的一份美好感情难过。
父亲为女儿寻求正义,而正义实际已被女儿践踏。编导三观已崩,倒是很符合今日欧美白左文青的调子。
三、这剧的原型案子,很早以前我在央视关注过,也看过相关报道。原型充分利用了美国媒体,制造话题,从一个事实清楚的案子,变成一个国际话题,在欧美各国炒作,她被释放后,受害者家属称绝不原谅。联想到“辛普森案”,美国人挺善于搞这种“程序正义”——通过漫长诉讼、钻法律空子,从而逃过刑罚的。
四、本片里很多体现种族冲突、文化冲突的内容。法兰西又黑又绿已经不可逆转了,各种族、文化如何求同存异?
两个多小时的片子,还是很值得一看。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今天聊聊美国电影《静水城》。
片名Stillwater (2021),别名静水 / 斯蒂尔沃特 / 止水。
《拯救大兵瑞恩》《星际穿越》《火星救援》,那个被救援了无数次的男人马特·达蒙(Matt Damon),这一次扮演一位美国父亲,远赴重洋前往异国他乡,去拯救他的女儿了。
如果观众想看一部类似连姆·尼森(Liam Neeson)《XX营救》系列电影的话,那就设错预期了。本片并没有激烈的动作戏,有的只是一名普通父亲对女儿的爱。
影片在2021年7月第74届戛纳电影节上,获得了长达5分钟的起立鼓掌。
比尔·贝克(Bill Baker)是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名石油钻井工人,失业大潮席卷工地后他丢了工作,于是正好去法国马赛探望在那里被判入狱的女儿艾莉森(Allison)。
艾莉森坚持表示自己没有犯罪,要父亲帮忙找律师寻找“真凶”。比尔人生地不熟,还不懂法语,但他相信女儿,为了帮助女儿,他开始了艰难“寻凶”之旅。
比尔遇到了维吉妮(Virginie)母女俩,在维吉妮的帮助下,比尔找到了久违的温情。
阿曼达·诺克斯在庭上。
先说说影片选择做背景的案件——阿曼达·诺克斯(Amanda Knox)案。
阿曼达·诺克斯1987年7月9日出生于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毕业后前往意大利做交换生。2007年留学期间,阿曼达·诺克斯的室友梅雷迪思·克尔彻被残忍杀害,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被列为重要嫌疑人。
警方拿出诸多证据证明阿曼达·诺克斯就是凶手,而阿曼达·诺克斯则坚称自己无罪。由于阿曼达·诺克斯相貌姣好,案情也曲折离奇,案件在意大利、英国和美国都引来大量关注,媒体还给阿曼达·诺克斯起了“天使脸孔杀手”的绰号。
一审法庭认定重要物证上的DNA样本存在瑕疵,按照疑罪从无判决无罪释放。
公诉人二审上诉,法院判决阿曼达·诺克斯谋杀罪成立;阿曼达·诺克斯继续上诉,意大利最高法院最终判决阿曼达·诺克斯无罪。
阿曼达·诺克斯无罪释放后回到美国老家,并以自己的经历写了回忆录《等待倾听》(Waiting to Be Heard: A Memoir)。
2016年时,Netflix以她的经历拍摄过一部纪录片。
可以很明显看出,现实生活中阿曼达·诺克斯被判无罪,而且也从来没有承认过犯罪。
《静水城》则取了故事框架做背景,并没有忠实按照无罪判决设定剧情。
因此在电影上映前不久,阿曼达·诺克斯就通过推特表达了自己的愤怒,表示这部电影从她的生活经历中牟利。
她写道:“我的名字属于我吗?我的脸?我的生活呢?我的故事?为什么我的名字被我没有参与的事件提到?我回复这些问题是因为其他人在没有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持续从我的名字、脸和故事中获利。最近的就是电影《静水城》。”(Does my name belong to me? My face? What about my life? My story? Why does my name refer to events I had no hand in? I return to these questions because others continue to profit off my name, face, and story without my consent. Most recently, the film Stillwater.)
抛开真实故事不谈,《静水城》是以一起真实案件为背景,重心却并不在案件本身,而在父亲这个角色身上。
马特·达蒙这次扮演了一个标准红脖子形象,并且拯救阳光小美女阿比盖尔·布雷斯林(Abigail Breslin)。
比尔胡子拉碴,没有什么文化,既没有钱也不懂外国语言,但是依旧努力为证明孩子的清白而不懈努力。
他选择无条件地信任女儿,也为此做出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他展现出身上强烈的父爱,这份爱不仅笼罩着艾莉森,也笼罩着小女孩玛雅(Maya)。
比尔不仅在努力搭救女儿,也在救赎着自己。他为自己常年缺席父亲角色产生了强烈自责,并将这份愧疚补偿到了玛雅身上。影片全部视角都放在马特·达蒙身上,观众可以跟着这位红脖子父亲感受普通男人的生活。
日子虽然平淡,也温情满满。马特·达蒙在片中火力全开,尤其是比尔和玛雅分离的时候,真真催人泪下。
《静水城》票房1967万美元,马特·达蒙这次显然不是为了赚钱而来,如此精心挑选剧本、卖力出演,显然是为了获奖而来。
距离他上一次《火星救援》获得奥某卡最佳男主角提名已经过去六年了,距离他上一次凭借《心灵捕手》获奖,更是过去24年了。他冲奥次数不多,希望他这次好运。
影片修改了真实案件的结论,显然也是为了给马特·达蒙更多的表现镜头。说实话,马特·达蒙的全片表现已经很好了,完全不需要改变案件结论增加内容,白白引发当事人发飙。
阿比盖尔·布雷斯林为了演好片中角色,在拍摄前两周拿到了驾照。
因为片中有一场戏,需要她开车。
马特转业红脖子,
拯救阳光小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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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真实事件改编成电影如今已司空见惯,也成为近年来电影创作的一条捷径。类似的影片往往会在片头打上醒目的说明文字,通过取其真实,吸引观众的兴趣和眼球。但《静水城》则没有这么做。初次观影时,我也并不了解故事源于一个曾经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真实案件——Amanda Knox“天使少女杀人案”。而是观影后通过网络搜索才了解到这是2007-2015年震惊欧美社交网络的跨国大案。
电影脉络和真实案件无太大差异,只不过事发地从意大利变成了法国。令我好奇的是,导演如此克制地处理“IP”,寓意为何?我首先想到的是,这可能涉及侵权改编的风险考量,但这个社会案件并非出自某人传记,很难谈得上侵谁的权,姑且不论。
其次,汤姆·麦卡锡作为成功拍摄荣获2015年第8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聚焦》(同样是一部源于波士顿环球报真实事件的改编电影)的导演,他之所以取材这一案件,更关注的当是事件本身所给予观众乃至社会大众的深度思考。同时,他刻意隐去取材真实的“噱头”,恰恰减少了事件背景对观众观影预期的干扰,尽力将这部电影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故事呈现在观众面前,让我们抛去一切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情绪,来认真倾听和思考。
影片中,女儿Allison最后向父亲Bill坦诚了自己并非无辜。而真实事件中,Amanda是否承认至今也未可知。或许,这也是导演对该事件所做的一个最重要的细节改编,因为这一改编,整个故事所赋予的意涵变得更加丰富而令人深省。
由于电影赋予了案件一个虚构的“真相”,我们无需再热衷于探求“谁是真凶”,转而去观照和思考事件中人物所展露的人性复杂的一面——爱、善与恶的边界。其实,通观影片中的所有主要人物,导演无不赋予了他们各自对于这三者之间复杂纠葛的多重面向:
电影的第一视点父亲Bill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个普通的美国工人,一个有犯罪记录的底层人,一个深爱女儿又深信女儿无辜的父亲,其身份本就充满着难以界定的复杂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
而在孤注一掷帮助女儿寻找“真凶”的过程中,则更一步刻画出他“心向善”却“行向恶”的矛盾性。他的善,在于对女儿“无辜”的笃信,对Virginie和Maya母女两人的真情;而他的恶,则体现于为求证据不择手段,不惜采取违法绑架的手段。当最后他得知女儿其实并非无辜时,他虔诚向善的信仰世界也彻底崩塌,即便如愿带女儿回到了家乡,可眼前的一切都已“不同”。他的善心与恶行,不仅成就了女儿的“伪善”,而且出于对女儿的亲情私爱,心中向善的他最终选择了沉默,无奈接受自己“恶”的一面。
女儿Allison,一个异国求学的“天使少女”(真人Amanda的颜值绝不亚于演员),一个深陷冤情的“无辜者”,一个对于父亲而言充满未知的女儿,她的“善”与“恶”与父亲截然不同。当最终得知她实为真凶的那一刻,回首之前她在狱中同父亲的种种巧言令色的说辞,更觉出她的心生“恶”念,无论是撒谎、欺骗、甚至狱中自杀,都是企图利用父亲对她的亲情之爱为她寻求“真相”,都在向外界虚构一个无辜者的“伪善”形象,只为达到重获自由的结果。
Virginie,一个从事于戏剧创作,会讲英文的法国独立女性,她前后言行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普通人或者旁观者在生活细处“善”与“恶”的双重性。她初次与Bill邂逅时,借着酒意佯装听不懂英语,却在次日由于后者对女儿的照顾,由主动登门致谢和道歉;又如:导演富有意味地安排了一场“面具戏剧”的排练场景,似乎就在暗示着人性真实与“假面”的矛盾;更加浓墨重彩的对比是,电影前半部分通过她一路帮助Bill在法国生活和寻找证人的过程,刻画出她内心“愿为善助力,但绝不为恶行”的善恶观念,然而讽刺的是,当最后得知Bill绑架了关键“凶手”Akim时,正是她出于对Bill的真情爱意,选择提前放走了地下室的Akim,才让Bill免受牢狱之灾。此时此刻,她打破了内心曾经笃信和坚守的“善”与“恶”的底线,她的心灵世界就此面目全非,这也是她最终与Bill分手的原因所在。
Maya,影片中最为纯真善良的小女孩,她几乎始终都在向片中人物和观众们展现出“人之初、性本善”的初心,正是她的存在,让Bill寻回父女亲情的温暖,重拾男女爱情的甜蜜,感受到世间有真情的美好。然而,故事中她同样成为了Bill从事绑架恶行的参与者、见证者和保密者。尽管她一直在通过质问“你会不会杀了地下室那个人?”提醒着Bill不要一错再错,但她最终还是出于对Bill父爱式的情感,选择了撒谎,应对警方的询问。那一刻,幼小的她,内心深处第一次遭受到善恶间矛盾的痛苦折磨,她也不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了,他一去不复返地被迫走进了成人的复杂世界、含泪告别深爱的Bill,是她不得不做的选择。
影片通过不同的视角,展现出四个人物内心情感、善良与恶念三者间多重面向,里面有太多的不由自主,有太多的情不自禁,有太多的自我否定,有太多的不可挽回,但这就是世俗人性尤为真实的面貌,我们都没有一张纯粹的脸庞和心灵,有的只是难以言喻的复杂和矛盾。
我想,导演再次呈现这个真实案件,并不在乎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正如片中借Virginie戏剧排练时那个特写镜头的独白:“这不是真实的,只是有个故事要讲”。
他更在乎的是,带领着观众重新去探寻一个“心灵真相”:触摸一下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的那道关于爱、善与恶的心灵边界。它客观存在,但又若隐若现,它影响着我们世俗的价值观念,却又往往被我们的世俗情感所影响和改变着。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孤身奋战援救狱中女儿。一个长期缺席的父亲,在乖巧女儿突然卷入一场凶杀案,父爱回归,在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关系的法国,为女儿翻案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是却也并不是那么完美。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美好的人,和一个可爱的女孩,让他缺席的父爱有了施展空间。也让他明白年轻时候的荒唐,和对女儿的伤害。
可就在他终于抓到那个男孩,却意外得知,他女儿欺骗了他。就在这种迷惘中,她女儿无罪释放了。
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也很怀念在马赛的美好时光。但是女儿回来了,父女情也在牵绊着他。一切都变了,一切也没有变,只是时间才知道。
很棒的一部片子!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如果故事接下来只是这样的走向,那不论男主成功与否,这都只会是个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而已。幸好,影片从下半段开始气氛陡转,本是在男主最无能为力之时,他遇到了他的归宿!有了新的工作,感情被接纳和同情,还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像对待父亲一样的依靠他和需要他,一切忽然间都变得和谐美好起来。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命运又跳出来考验他,最终男主还是选择了去主持“正义”,尽管确如他所希望的迎来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以至再回头看时,世界似乎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部片子是借了这样一个故事,描述出了当下作为美国人的,群体性和时代性的感受吧!很宽容也很温情,有困惑也有反思。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律师不管,自己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莫名其妙跳出来个退休警察,主动告知DNA监测一事有些突兀。但至少给了Bill一个目标,就是拿到对方的DNA。然后他去到了对方地盘开始打探。这一切前提都和能够飓风营救女儿的Liam Neeson差不多,但可惜这次来的不是Jason Bourne。让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的看着想找的人从自己眼前离开,他无能为力。
四个月,Bill其实已经半放弃了帮女儿脱罪的想法了,他留下来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回去的理由。毕竟女儿还在这个城市,而且他又有了新的牵绊。带Maya去看球其实也代表他开始融入了正常的生活,并接受了现实。或许他的计划是在马赛待上四年,每个月接女儿出来一天,反正她和Virginie母女相处也不错。但更大的可能依然是他没有计划,所以继续延续当下的生活。但他看见了Akim,想起了最开始的初衷。
退休警察发现了和现场不明DNA符合的样本,这件事本身就很有疑点。退休警察怎么发现的,从什么人身上发现的,他怎么拿到的,他拿到后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会和五年前的一起案件进行对比。交易的时候一直说这事危险,不能让人知道。结果这事他自己就给揭晓了。
验出了可疑DNA,那就知道了嫌疑人是谁,既然放了Allison,那应该就会开始通缉Akim。但真相却是Allison其实是牵涉其中。所以只要警方抓到Akim,就必然还会牵连出Allison。所以结尾的脱罪,其实总体来说并不肯定。这让最后静坐看云卷云舒时除了对心境改变的感叹外,还在现实中有些不确定性。
Bill问Allison为什么选择来马赛,她回答因为离家远,可见她对家庭是有抵触的。再加上妻子的遗物全都遗弃,以及和自己的母亲相处也并不融洽,可以知道以前的Bill并不是个顾家好男人。因此他在法国和Virginie母女相处时候的种种,也是有些不可思议。只能用年龄到了转性了来解释吧。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